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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66879557B/202112-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10-30 11:51:4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槐树湾乡 生成日期: 2021-10-30 11:51:4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槐树乡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2700211
名  称: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槐树湾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词: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槐树湾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政策解读

2021-10-30 11:51 来源:金寨县槐树湾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灭火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度过防灭火期,特制定槐树湾乡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灭火方针,加大宣传力度,炒浓防灭火氛围,做到人人皆知,个个戒备,全民参与,重点地段实行严防死守,及时清除火灾隐患,按照“打小、打早、打了”的扑火原则,做到有险早扑救,有火不成灾。实现控制火情,杜绝火灾的预期目标,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渡过防灭火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我乡林业站牵头并结合槐树湾乡实际,拟定初稿,经乡村两级座谈会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后,上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防控,实现控制火情,杜绝火灾的预期目标,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渡过防灭火期。

五、主要内容

1、组织措施

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张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单位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单位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组织,确定扑火队员,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人员名单要公布上墙,做好值班日志和上传下达工作。各单位和全体干部的森林防灭火实绩纳入年终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因玩忽职守、不服从命令、主观过失等造成预防和扑救不力的党员、干部,将依据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灭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灭火办法》和有关干部管理纪律要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实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扑火队伍建设

乡政府组成50人的主力扑火突击队,乡机关及乡直单位凡年满18周岁以上至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均为突击队员。未列入主力扑火突击队的单位,接到扑火命令后,要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组织带领下,积极参加扑火抢险工作。

各村要组成以村民兵营长为队长,基干民兵为主体的3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各村民组要确定以生态护林员或者村民代表为主的火情联络员,各村民组要分户轮流值班。乡、村两级扑火突击队要在乡森林防灭火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训练、演习,要有专门物资储备库,根据山场面积备好备足各类扑火工具(灭火机、刀、铁锹等),在防灭火紧要期,扑火队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宣传发动

乡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股具体负责全乡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到中、小学上防灭火课,在主干道刷写标语、碑牌等,乡广播站要开办专栏宣传节目,乡实验学校要指导各中、小学校上防灭火课,并进行多种宣传活动(如持旗、家长会等)。各村要充分发挥好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的作用,明确管护范围、管护重点区域、重点监管人群。要在重点防灭火地段刷写标语,张贴布告,开通广播进行经常性宣传。杜绝在林区烧田坎、地边和炼山,禁止携带火种上山,“三节”期间禁止在林区烧纸、放鞭炮及送蜡、油灯,教育儿童、痴呆不要在野外玩火,积极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在防灭火紧要期对重点地段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将一切可能引起山林火灾的隐患拒于林区之外。大力宣传纵火者坐牢、失火者赔偿损失,儿童、痴呆玩火监护人承担责任的防灭火政策,在全乡形成浓烈的宣传、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防灭火氛围。

全乡所有林区均为森林防灭火区,全面落实林长制要求,实行“五个一”,将全乡防灭火责任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包村干部、村干和生态护林员落实到具体山场,同时要明确重点防灭火地段,进行重点巡视、重点把守、重点防范。乡、村、组、林场和连片1公顷以上的森林为重点防灭火地段,各村要明确各防区的责任村干。乡政府确定的重点把关地段联系责任人,驻村乡干对所在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督查、指导责任,并与村同奖同罚。

4、扑救程序

村民组火情联络员、生态护林员或其他群众发现火情后,立即向村或乡防灭火办公室报告,村接报告后,立即要派人组织扑救,同时要向乡政府防灭火办公室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形势;乡防灭火办接通知后,要立即向森林防灭火正、副指挥长和带班领导报告,由值班指挥长根据火情状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或组织派遣扑火突击队上山和启动交通、救护、物资供应保障等后勤措施。

5、火灾案件查处

火灾扑灭后,公安派出所和乡执法大队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查处火灾案件,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股要做好火灾山场面积、损失确定的技术服务。过火面积在2公顷以下的由乡执法大队处理,2公顷以上的移交古碑镇公安派出所或县林业局处理,同时乡纪委要根据调查情况和责任划分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六、创新举措

七、保障措施

火灾发生时指挥长发布各项指挥命令,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的人、财、物调度工作,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要亲自带队上山指挥和直接参与扑救工作,公安、交通和交管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维持扑火秩序,财政部门负责应急资金和物资供应,广播站负责动员人力上山,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股负责扑救和清场的技术指导,医院负责救护,电信局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防灭火办负责发放和回收灭火工具及维修工具,公安派出所和行政执法大队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整个扑救工作要紧张有序。上述每个环节涉及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该单位第一责任人,那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那个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不服从指挥、调度和临阵脱逃人员,给予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联系方式:党政办王博,联系电话0564-27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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