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政办〔2021〕110号
各村,乡直相关单位: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46号文件精神,制定《槐树湾乡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槐树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槐树湾乡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施“两个替代”提升行动,推进我乡农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重点产业、重要环节,坚持结果导向,以有机肥、生物农药推广和绿色防控为重点,全面实施“两个替代”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工作目标
以蚕桑、茶叶、果蔬等产业为重点,推广商品有机肥350吨、粘虫板5万片、小微除草机械20台,抽样检测农产品57份、土壤4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抓检测,促监管。检测机构以村为单位设立样本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到乡镇、村,以检定补、以检带罚、以检促管,将农产品、土壤检测结果作为兑现绿色农资奖补的依据。对检测合格的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及时发放“三券”,即:肥券(有机肥惠民券)、药券(生物农药惠民券)、物券(粘虫板、诱捕器、小微除草机械惠民券),可享受绿色农资购买补贴(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二);对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享受补贴政策,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经营主体记入信用主体负面清单,取消政府项目支持;对种植户列入村黑榜,记入信用户负面清单。
(二)建制度,促推广。通过发放惠民券方式,引导全乡广大种植户和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饼肥、配方肥、生物菌肥),使用生物农药、粘虫板、诱捕器及小微除草机械,转变生产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和物理防控替代化学农药“两个替代”行动。乡镇公开遴选实力强、信誉好的绿色农资供应商在乡镇设立直供点,公示公开进货渠道、质量标准、销售价格,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服务,提能力。支持建立农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按每亩20元标准予以补贴,有机肥统配统施、机械除草等社会化服务,按每亩60元标准予以补贴,对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无人机、植保机等,未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按购机额40%予以补贴。
(四)强宣传,明奖惩。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村村通、明白纸、村组会、承诺书等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广大农户、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在产业集中连片区域,创建“两个替代”示范片,统一树立宣传牌,营造良好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发动全民监督,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负面清单农资、弄虚作假、骗补套补,以及违规使用禁限化学农药、除草剂等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按照《金寨县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执行。开展“两个替代”提升行动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统筹推进“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对照任务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监管责任。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常态化巡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积极配合抽样检测,落实网格化管理,抓好过程管控,保证真买真用,做好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确保“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乡“两个替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度,并将“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列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槐树湾乡“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金寨县绿色农资“三券”补贴操作办法
附件1
槐树湾乡“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大连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徐乾越 副乡长
成 员:吴晓东 乡政府办副主任
王 保 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海江 乡财政与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 斌 乡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敏阳 乡环保所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王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贤祥同志具体办公。
附件2
金寨县绿色农资“三券”补贴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发放惠民券活动(即:送肥券、送药券、送物券),有序推进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现就绿色农资“三券”补贴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三券”的印制。“三券”(肥券、药券、物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统一印制,券面注明:购买人(经营主体)信息,优惠比例、有效期,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补贴金额、联系电话、购买人签名等。
二、“三券”发放程序。检测合格的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向所在村申报“三券”,经村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审批并报县“两个替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将“三券”分发到乡镇,再由乡镇发放到村。种植户和经营主体直接到村领取“三券”,并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加盖所在行政村公章。各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三券”保管、登记、造册、发放工作。
三、财政补贴标准。种植户和经营主体购买绿色农资,可享受规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有机肥按售价50%补贴、生物农药按售价50%补贴、小微除草机械按60%补贴、粘虫板和诱捕器按90%补贴。
四、验收及补贴程序。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凭“三券”到直供点购买绿色农资,直供点要出据发票并在“三券”上加盖供货(销售)企业公章。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凭“三券”和购货发票,到所在行政村申请补贴,村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到所在乡镇。乡镇要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做到账物相符、账券相符、票券相符、抽查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县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情况,及时组织抽查复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种植户和经营主体。
五、直供网点职责。直供点要备足备好绿色农资,确保货源充足,所售绿色农资必须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手续齐全,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销售产品一律实行清单管理,销售价格公开上墙,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注明品种、名称、规格、价格、数量、日期等信息,做到来路清楚、销路清晰,以备查验。同时,要做好农业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回收。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