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槐树湾乡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融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推动槐树湾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槐树湾乡现有党委领导班子共14名成员,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3名,其他党委委员5名,平均年龄39岁。其中,本科学历13人,研究生学历1人。全乡核定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5人,共有在编在岗人员55人,非在编工作人员11人,乡党委政府共下设二级机构5个,乡直单位5个,下设党支部19个,现有党员776名。全乡共有行政村10个,村“两委”值班干部共61人,其中正职10人,一般值班干部20人。
二、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落实政治责任方面。槐树湾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等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2023年以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7次,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廉洁文化建设等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今年以来,槐树湾乡召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会1次,全乡开展谈心谈话180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1名,预备党员12名。
2.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槐树湾乡党委始终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意志,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面落实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部署,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出台《2023年槐树湾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制定了我乡“三重点三坚决”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二是落实责任担当,印发《全面从严治党提醒函》14份,切实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抓实党建引领,从严从实狠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推进党员规范化管理,严格要求组织部门做好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和党员信息统计等工作。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乡14名班子成员每人均联系一个党支部,每月深入各党支部2-4次,认真做好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2023年以来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133次。四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槐树湾乡委员会 槐树湾乡人民政府议事规则》《槐树湾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实现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3.作风建设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牢牢抓住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对重点领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刀刃向内检视整改。2023年以来,槐树湾乡开展警示谈话142人次、约谈3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紧盯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等活动,全体乡村干部均签署作风建设承诺书。2023年印发效能通报8期,切实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小微权力、巡察整改、人员在岗、考勤打卡、医共体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印发督查通报11期,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4.廉政文化建设方面。进一步深化“以案为戒”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好“一案一公示”制度,及时学习通报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查办的刘某、余某等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件,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意识。同时,乡党委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1次,乡纪委书记为乡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上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党课1次,集中观看《永远吹冲锋号》《问“剑”破局》《阳春面》等警示教育短片7次205人次,引导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坚决阻断腐败“代际传递”。
5.选人用人方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过硬放在首位,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落实“双签字”要求,确保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2023年以来,向上级组织部门申报职级晋升2人,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担当作为、奋发进取。
6.小微权力方面。乡纪委不断推深做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运行工作,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截至6月底,全乡10个村2023年1至6月份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面完成,公开各类信息179122条,共计召开信息录入培训会6次。平台访问量现已达310415人次,注册量达8612人。进一步强化投诉件办理,2023年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接收投诉件6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群众评价非常满意6件,无不满意件。
三、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大多是按照上级要求学,自发学习较少,对学习内容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心,存在笔记记好就算学过等表面学习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理论方面理解不够深入,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同时,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理念虽然树立起来了,但服务还比较注重过程和程式化的东西,在如何创新服务方法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上研究的不够深,服务大局的效果与工作发展需要相比、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个别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认为村里相比于城市来讲很落后,不可能产生大的腐败问题,所以从主观上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觉得当务之急应当抓好乡村建设、弄好社会稳定。有的村干部工作缺乏耐心,风格简单粗鲁,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极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在执行政策时,虽然不敢直接违反政策,却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有些干部私下接受吃请,自以为问题小不会被发现,即使被举报处理也不会重。
(三)反腐倡廉不够有力。有的分管责任人、单位负责人长时间生活在当地,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斗争意识不强,存在“老好人”“不想得罪人、不敢得罪人”的思想,难以有效地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发掘线索力度不够,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力度不够,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查处能力还有所不足。同时,在廉政教育方面,虽然开展了各种教育活动,但其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对廉政知识的学习还有欠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增强政治定力。依托党委中心组,每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交流,定期组织一次思想交流和教育培训会议,规范并执行好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见实效、动真格;依托乡委党校,组织干部学习当前的新政策、新要求、新工作方式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思考、研究、探讨解决全乡和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知行合一,提高素质、推动工作。
(二)建强队伍,提升业务素质。抓好政治建设,督促各支部、各单位理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关系,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落实组织建设,督促各支部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边学习边体会、边实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三重点三坚决”专项行动。
(三)挺“纪”在前,转变纪律作风。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吃请、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行为,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好“一案一公开”,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从严约束党员干部,坚持以制度管人,对党员干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提醒、谈话等活动,从党员干部的思想上根除不守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四)压实责任,健全廉控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督促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对项目实施、“三资”管理、创福公司运营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的线索,严格按程序开展核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情况,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确保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