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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66879557B/202302-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2-17 15:34:5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槐树湾乡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0211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槐树湾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槐政〔2023〕7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槐树湾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2-17 15:34 来源:金寨县槐树湾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槐政〔20237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各中心(大队、站、所),内设二级机构,乡直各单位:

现将《槐树湾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寨县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2023217日  

 

 

槐树湾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周边县区较大交通事故教训,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3月底部署开展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周边县区近期较大交通事故惨痛教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强监管、严执法、除隐患、保安全,全力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亡人数,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行动

1.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攻坚行动期间,由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参与,每周至少部署1次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联动等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本行业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交通、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运用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用足部门、行业法律法规,坚持顶格处罚,督促高风险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同时要关注中风险运输企业,防止中风险运输企业转化为高风险运输企业。(责任单位:交通、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四治办、安全生产办公室等部门)

(二)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

3.补齐农村交通安全执法力量短板。要在农村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理“1+4+N”工作模式,“1”即乡乡政府负责统筹当地交通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4”即依托交警中队、派出所、路长、交通安全劝导站“4支力量,开展交通管理具体工作;“N”即发动农机站、公路养护站、保险公司等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交通管理。(责任单位:交通、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四治办、安全生产办公室等部门)

4.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短板。要加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农村地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强化国省道穿村过乡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劳务市场”“占道办红白喜事(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四治办等部门)

5.补齐农村道路秩序管控短板。要紧盯货车、面包车、电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紧盯交通流量较大的平交路口、穿村过乡的县乡道和农村公路,紧盯赶集庙会、婚丧嫁娶以及每天的一早一晚等重要时段,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勤务安排和执法管理。(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四治办、农业农村等部门)

(三)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

6.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派出所、交通等部门每周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等部门)

7.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城区道路、国省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全面查整道路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通、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

(四)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8.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以31日即将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贯为契机,坚持城乡同步、部门联动,扎实推进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确保3月底前城区道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不低于 90%、农村道路头盔佩戴率不低于 70%。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教培机构等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师生家长自觉做到一人一盔,严禁三人同乘。客运车辆出站前,旅游大巴、出租车发车前,司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要达到 100%。要严格查处各类客货运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带使用率达 100%。乡联席办针对一盔一带工作,开展视频巡查、抽查并通报、排名、评估。(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槐树湾乡实验学校等部门)

9.开展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精准打击行动。要保持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开车玩手机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3月底前,重点违法行为查处要同比增加30%。交通、派出所等部门要健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抄告机制。2月底前,预警拦截处置的比例要达到70%3月底前,预警拦截处置比例要达到100%。要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管理平台,加强网上巡查,对擅自关闭动态监管装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刑衔接规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责。(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等部门)

(五)开展应急处置规范提升行动

10.加强恶劣天气研判处置。各相关部门要于每周开展一次会商,协力应对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安全产生的威胁。(责任单位: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11.健全事故救援救治机制。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派出所、卫健、交通、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伤员救治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对事故伤者提供一伤一组、一人一策的精准治疗方案,力求最佳救治效果。(责任单位: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2.突出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要切实用好农村大喇叭、宣传车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讲(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广泛宣传平交路口行车注意事项、提示提醒隐患路段、宣讲酒驾醉驾危害,坚持用身边案例警示警醒身边人,帮助群众算清法律成本,增强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宣传、交通等部门)

13.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要结合本地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每周制作不少于1期(时长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事故警示片,依托槐树湾公交站、交管服务窗口、公交车等阵地持续宣传。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规定。要将“9.2”较大事故案例制做成宣传警示片对外发布,强化安全警示震慑。(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宣传、交通等部门)

14.紧盯重点群体宣传。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农村集中用工、集中用人单位开展一次送教上门,开展严禁轻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安全提示提醒。针对去年以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客货运单位开展一次送教上门,督促企业负责人、雇主、车主等主动履行安全责任,堵塞安全漏洞。(责任单位:宣传、交通、派出所、农技站、槐树湾乡实验学校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风险防范。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部署开展全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分析,科学精准施策。攻坚行动期间,每周至少发布 1 期分析研判报告,通过分析研判,坚持警力跟着事故走、跟着风险走,将警力装备向违法多发、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倾斜,将执法重点向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倾斜,将教育警示向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倾斜。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乡联席会要成立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实行事故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管理失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个人的责任。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四)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村、各部门攻坚行动联络员名单,请于 2 22 日前上报。每月 7 日、17 日、27 日分别报送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3 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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