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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66879557B/202501-00005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1-20 10:07:4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槐树湾乡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槐树湾乡便民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0539
名  称: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2025年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  号: 槐政〔2025〕2号 词: 公益岗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2025年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5-01-20 10:07 作者:金寨县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槐树湾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2025年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槐政20252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槐树湾乡2025年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2025120

 

 

 

 

 

 

 

 

槐树湾乡2025年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公益岗)开发与管理,切实发挥村级公益岗作用,实现岗尽其责、人尽其力,着力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等、靠、要”思想,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相关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岗位申报及补贴发放流程,杜绝不劳而获现象发生。

(一)精准帮扶原则。村级公益岗人员只能从我乡在册脱贫户人口及监测户中选择,主要是解决脱贫人口的就业问题。

(二)因事设岗原则。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村组公路养护员、环境保洁(治安巡逻)员、红色遗址管护员、学校后勤劳务、户用光伏电站巡查员、油茶管护员、联户式光伏电站管护员、新增耕地维护员、河道垃圾清理员、五保或残疾看护员、2017年学校后勤劳务员、校园安保等岗位。

(三)合理安排原则。做到“一户一岗、一人一岗”,严禁一户多岗或一人多岗现象。

二、申报程序

(一)户申请。脱贫户根据村公益岗设岗情况,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评议。村委会根据脱贫户的申请情况,研定初选名单,经村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在村公示 7天无异议后报乡审核。

(三)乡审核。乡按照村上报的公益岗名单,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脱贫户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在乡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县审批、备案。乡定期向县主管部门报送公益岗清退调整花名册,县级审批备案后,乡人社所及时通知村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务。

三、日常考核管理

(一)明确责任。乡人社所负责制定村级公益性劳务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对村级公益性劳务人员履行管理、检查、考核、补贴发放和动态调整等职责。村两委履行对村公益性劳务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公益性劳务范围、管理责任区的划分、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考勤等工作,督促村级公益性劳务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考核。各村要明确 1名值班干部专门负责村级公益岗的岗位培训、日常考勤及每月申报等工作。

1.日考勤。村级组织的集中劳务活动,实行签到考勤制度,100/天,每月出勤不低于5

2.月评比。根据日考勤情况、参与公益性劳务积极性情况和不同岗位的履职情况,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出勤天数低于5天的为不合格,高于5天的为优秀,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在当月补贴发放中。

 3.动态调整。村级公益岗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委会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上报乡批准,停止发放村级公益劳务岗位补贴:

1)因身体健康状况或者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村组公路养护员超过70周岁的,其他岗位人员年龄超过75周岁的;

3)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如在帮扶基地、帮扶车间就业的;

4)连续两个月不开展工作,无故旷工达 10 天的;

5)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

6)违反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管理制度,不服从村级安排的;

7)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督查考核

乡督查办、乡振兴办、乡人社所不定期对各村公益岗人员履职情况考核,考核发现有顶岗问题的,对当事人记录在案,三次之后予以清退。对上级部门督查暗访发现的各类问题,村级不及时整改的,在当季单项考评工作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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