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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66879557B/202510-0003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5-10-24 10:25: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槐树湾乡 成文日期: 2025-10-24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0211
名  称: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槐政办〔2025〕7号 词: 森林防火

关于印发《槐树湾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2025-10-24 10:25 作者: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槐树湾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槐政办20257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槐树湾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槐树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4

 

槐树湾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有效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突出法规规范性用性操作性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依法正确有序有效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点目标、后勤物资保障、火灾案件查处、维护社会稳定等。

三、应急力量

乡里组建以乡干部为主的50人森林防灭火突击队,受乡森防指统一指挥调度。各村组建以党员干部、民兵和生态护林员、村民组长为主的20-30人扑火救援队伍,主要承担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山场巡查、火源监管和初期森林火灾的扑救。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变化情况,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乡森防指应及时向县森防指报告,请求支援。

四、应急处置和救援

(一)信息报告

要按照“有火必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乡森防指办公室要随时保持与委、政府值班室和办公室的信息联络畅通,负责接处各及相关单位传送的各种森林火灾信息。接报森林火灾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按规定向乡森防指办公室及县森林防灭火指部办公室报告,并开展应急处理。根据森林火灾发展变化、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做好火情续报。火灾处置结束后,按规定向县森防指办公室上报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延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公室,责任领导:王婷婷。

(二)扑救指挥

本乡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乡森防指负责制定扑救方案、调度现场扑火力量、物资、装备;指挥现场交通和安全维护;科学、灵活运用扑火战术,安全、高效扑灭森林火灾;全时段掌握火情动态、扑救进展、力量物资需求等,并定时报告县森防指;组织火灾案件查处;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组织火场验收及人员安全撤离等工作。接到扑火命令的村、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乡森防指的统一指挥。

(三)火情早期处理

各村承担火情早期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所辖区域的火情期处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同步,在迅速组织火情早期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乡森防指报告相关信息。根据扑火人员成和装备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火灾扑救

火情就是命令,乡森防指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以林业、综合执法队、公安、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扑救指挥组、通讯信息组、交通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安置组、督查督导组等组织。

扑救指挥组:组长:乡人大主席黄坦,副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沈亮。负责火场情况侦察、扑救人员调度、扑火措施落实,火场监守、火场验收及扑救人员撤离等工作。各扑火分队在扑救指挥组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科学有序开展扑救,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

为确保火灾扑救有序、高效、安全,分五个分队:

一分队:队长严崇秀,队员:叶美玉、吴镈、邓邦军、周希伦负责灭火机(两台、油桶),李伟刚、朱保璐、张海燕、王良斌、李劲松负责铁锹、弯刀二号工具。

二分队:队长刘明超,队员:李玉加、吕贤煜、朱红波、周亮负责灭火机(两台、油桶),韩洪亮、王保、徐斌、熊礼川、李登宏负责铁锹、弯刀负责二号工具。

三分队:队长张润,队员:龚善鑫、马贤超、周其绪、汪先柱负责灭火机(两台、油桶),沈亮、徐知强、江东、李烜负责铁锹、弯刀二号工具。

四分队:队长周才运,队员:吴晓东、黄荣安、晏绍林、刘显祥负责灭火机(两台、油桶),时红亮、胡璠、熊海军、袁亚鹏、陈峰松负责铁锹、弯刀二号工具。

五分队:队长詹杰,队员:雷啟坤、沈传军、徐金友、谢灿、许欣慰、钱乐、涂志远、袁欣负责水泵和水枪。

扑救队伍引导村干生态护林员和周围群众组成。负责引导扑救队伍安全到达指定火场和火灾扑灭后安全撤离工作。

交通保障组:组长:刘明超,成员:槐树湾公安派出所人员,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畅通,对火场周边进行交通封控、临时管制。

后勤保障和通讯信息组:组长:王婷婷,成员:王博、甘莹莹、沈传军、陈文雪负责扑火前线所需扑火机具、油料、扑火防护装备、野外宿营装备、饮用水、食品、药品等物资装备的储备、调配工作。组建火场通讯网工作,确保火场内外信息畅通,根据火场火情动态,及时上报森林火灾处置的各类情况,及时传达指挥部指示精神。

救护安置组:组长:严崇秀,成员:雷啟坤陈斯占龙云、周晓红、袁文琼。负责伤病员救护和灾民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

案件侦查组:组长:詹杰,成员: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槐树湾公安派出所人员。负责火灾案件侦查、处理工作。

督查督导组:组长:张润,成员:吴晓东、王良斌、许欣慰。负责对单位防火不力的处理,乡村防火队员的调度,违纪人员的处理。

(五)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责任单位:民政办、乡综合执法大队,责任领导:周才运。

(六)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组织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健委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乡卫生院,责任领导:严崇秀。

(七)维护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相关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槐树湾公安派出所、乡综合执法大队,责任领导:詹杰。

(八)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责任领导:黄坦

五、后期处理

(一)火灾评估

乡综合执法大队、槐树湾公安派出所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应急、林业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受害森林面积和林木损失、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乡政府提交评估报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提请县森防指按相关规定给予指导。

(二)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奖惩问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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