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迫切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工作安排,结合我乡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和既往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其目的在于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切实提升我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维护全乡生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化、程序化安排,明确森林火灾发生前后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处置要求,从而有效避免应急处置中的职责不清、联动不畅、响应迟缓等问题。总体考虑是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全乡“一盘棋”的指挥体系,整合优化现有应急资源,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启动、科学决策、高效扑救、妥善善后,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损失和次生风险。
三、文件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工作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在系统梳理上级规定、总结分析我乡既往火情处置经验教训、调研借鉴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初稿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相关部门、各村及部分专业人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经乡党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0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确保了办法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本办法旨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指挥顺畅的乡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体系;二是规范火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早期处理、扑救指挥、力量调度、综合保障等全链条应急处置程序;三是提升乡村两级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四是明确火灾扑救中的安全规范与保障措施,严防人员伤亡;五是完善火灾评估、总结整改、奖惩问责等后期处理机制,形成管理闭环。最终目标是全面提升我乡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效能。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体内容围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展开,主要包括:
1.明确指导思想与任务:确立应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和主要任务范围。
2.构建应急力量体系:规定乡、村两级扑火队伍的组建标准、人员构成和主要职责。
3.规范应急处置与救援流程:这是核心部分,详细规定了信息报告的程序与要求、扑救指挥的统一性原则、火情早期处理的属地责任、火灾扑救的组织架构(包括各专项工作组及扑火分队的构成与职责)、以及人员转移、医疗救护、治安维护、火场清理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
4.强化后期处理 :明确火灾调查评估、工作总结、奖惩问责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要求。
六、创新举措
无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确保本办法有效落地,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二是强化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对办法内容的学习,并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各级指挥员和扑火队员的熟练度与协同能力。三是做好物资储备,根据办法规定,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新扑火装备与后勤保障物资。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办法执行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并结合实战经验与上级最新要求,适时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持续优化我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八、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等信息
解读机关:槐树湾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解读人:沈传军
咨询电话:0564-2700211
地址:槐树湾乡人民政府2楼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