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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68X/202102-0005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2-18 10:36: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长岭乡 成文日期: 2021-02-18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长岭乡 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1-02-18 废止时间: 2022年2月18日
政策咨询机关: 长岭乡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545001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长政〔2021〕32号 词: 森林资源、管理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18 10:36 作者:长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长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长政〔2021〕32

 

 

关于印发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现将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长岭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

 

长岭乡2021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2021年度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林地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经营加工运输疫木、违法使用林地、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以“生态立县”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加快生态建设,培育富民产业,以新修订的《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全面发动、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案件,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人民爱林护林意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和采伐证发放工作。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采伐,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对食药用材、茶柴及宾馆、企业锅炉等用柴的管理,做到所有采伐行为必须先审批后采伐,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木材加工厂管理。规范木材加工厂经营,落实木材加工厂各项管理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非法加工木材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管理。要坚持不定时、不定点开展路查加强对进乡主要道路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运输非法来源林木和疫木行为。

(四)加强树木采挖移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3〕157号),禁止非法采挖大树进行城乡绿化,严厉打击违法采集野生植物和非法采挖、买卖、运输古树大树行为。

(五)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清理整顿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

(六)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地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林地管理工作,凡涉及使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都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手续,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同时,全面开展临时用地的清理整改工作,从严处理逾期、超范围占用林地行为,逐宗督促植被恢复工作,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巡护制度,充实和稳定巡护人员,明确巡护排查目标及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油茶、大别山山核桃等林木良种苗木行为。

(九)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规范森林防火“四化”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火预案制定、演练、防灭火队伍组建和培训、防火值班值守等工作,强化重点林区的防控和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监管,做到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确保林区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枯死松树清理,严防疫木流失;规范外来松木及其制品的管理,严格检疫执法;在重点区域实施松树打孔注药保护,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对调入我的苗木严格检疫检查,消除人为传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隐患。

(十一)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签订生态护林员管护发包合同,明确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范围,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巡护和宣传,记好巡山护林记录,规范生态护林考核考评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管山护林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乡、村级林长要从落实生态立县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成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王成东担任组长,乡长沈业军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对林区的巡查摸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森林资源的源头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以建设林业生态文明、保护森林资源和高效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村村通”广播、固定标语、宣传栏、流动宣传展板、群发手机短信、流动宣传车等多方式,多途径、多形式的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宣传。以宣传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生态文化知识、林业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集中开展依法采伐林木、合法运输木材、依法经营加工、依法使用林地、依法采挖野生植物、保护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等宣传,震慑和遏制乱砍滥伐、非法收购、非法加工木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和绿化大树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干部群众形成“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 ,努力营造全上下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全面清理。加强对各项林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联合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开展六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是清理乱砍滥伐行为,严格商品材、农民自用材、茶叶用柴和菌药用材的监督管理,严格采伐申报审批;二是清理非法经营木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木材活动;三是清理非法收购林木和疫木行为,主动出击,加强路查,严厉打击夜间偷运、伪装贩运等非法来源林木和疫木行为;四是清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五是清理乱采乱挖野生植物和大树行为,严禁非法采挖移植绿化大树,严禁非法采挖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六是清理违法法使用林地行为,按照《森林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严格使用林地申报、审核审批,依法打击非法使用林地和破坏林地行为。查处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大执法,从严查处。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区域性重点整治行动,筛选出一批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突出打击重点,落实办案责任,从重从快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收滥购大柴、林木的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督查、严肃纪律。乡不定时开展保护森林资资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印发《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32号.doc

关于印发长岭乡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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