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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68X/202311-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3-11-02 20:55:07
发布机构: 金寨县长岭乡 生成日期: 2023-11-02 20:55:07
来源单位: 金寨县长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长岭乡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545001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长岭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明确相关责任的通知
文  号: 词: 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长岭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明确相关责任的通知

2023-11-02 20:55 来源:金寨县长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依据

近期,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的通告对外发布,为进一步推进长岭乡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成效,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调整长岭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明确相关责任。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群众、社会、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乡、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指导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分管负责人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经会议研究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要全力抓好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安全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

五、主要内容

    文件对我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下设的四个工作组人员进行了明确并定岗定责。此外文件还对工作责任和应急处置工作做了介绍。首先,明确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属地负责的原则,乡政府被视为第一级责任主体,对森林防火负总责。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同时,相关单位也被视为责任单位,并根据相应工作职责承担各自的森林防火责任。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护林员培训、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等。

村级被视为森林防火的第二级责任主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本村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火人员组织等责任。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村民小组为森林防火第三级责任主体,负责本组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村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主要承担本组内森林防火的宣传、巡查和火情报告等。然后,强调了各责任主体向上一级负责的关系。例如,第一级责任主体向县政府负责,第二、三级责任主体向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各责任主体在第一级责任主体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此外,还强调了应急处置的重要性。在火源监管方面,乡、村、组干部和护林员需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六包。在火灾报告和扑救方面,发现火情后,村委会应立即到相应地点进行核实,如确有火情发生,按照就近原则,进行早期处置。如果明火无法在10分钟内扑灭,应立即上报乡防火办,请求增援。乡防火办则应立即将火情报告给县防火办。

八、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等信息

解读机关:长岭乡林业站

解 读 人:胡珍珍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7545001

    址:长岭乡街道林业站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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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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