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2025〕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性岗位
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3号)、《关于规范村级公益劳务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金人社〔2019〕6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规范岗位管理、明确岗位管理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积极作用,严格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规范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申报程序,加强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考核管理。实现岗尽其责、人尽其力,努力营造“勤劳致富、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切实解决脱贫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就业。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岭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和组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组 长:张显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晓玉(乡党委副书记)
方志先(乡党委政法委员)
陈 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敖 勇(副乡长)
成 员:孙 皓 储友财 王珍妮 江 嫚 敖文峰
尹义松 鲍 娟 何仁俊 朱 炜 龚学奎
黄遵树 彭 思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方志先、彭思负责具体业务办公,办公室设在乡人社所。
三、保持岗位规模稳定。确保“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刚需互选、人岗匹配”落到实处,保持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原则上只能安置脱贫劳动力、边缘户致贫劳动力就业。
四、加强岗位统筹管理。根据劳务实际情况,主要设置以下岗位:河道垃圾清理、水利水源管护,联户式光伏电站管护,环境保洁(治安巡逻),村组公路养护,红色遗址管护,五保或残疾看护,户用光伏电站巡查,油茶管护,新增耕地维护,学校后勤劳务,生态护林员村庄环境保洁员、村庄巡逻员、红色遗址(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员、光伏电站管护员、油茶管护员、生态护林员、校园安保共12个公益性岗位。坚持以岗定员的原则。对照上述岗位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核定村级公益性劳务的人数。原则上村级公路5公里设1人,油茶管护20亩左右设1人,分散式光伏电站10-15户设1人,生态护林1000亩以上设1人,新增耕地维护80亩以上设1人,红色遗址、文物保护每项设1人,村庄环境保洁巡逻30户以上设1人,河道(大河道)垃圾清理2公里设1人。村委会和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地点、补贴标准、管理考核等内容,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明确申报程序
(一)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根据村公益性劳务设岗情况,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评议。村委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研定初选名单,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政府审核。
(三)乡审核。乡按照村上报的公益性劳务名单,通过国家扶贫信息系统,对资格、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在乡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县审批。乡接到县批复后,及时通知村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立即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务。
六、落实岗位动态管理、明确岗位管理责任
(一)明确责任。村委会履行对村公益性劳务岗位承包人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公益性劳务范围确定、管理责任区的划分、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开展考勤考评考核和按程序发包劳务,督促村级公益性劳务承包人员履职尽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公示出勤记录,依托每月一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上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并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二)分类管理。村级公益性劳务按照不同的岗位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劳务岗位承包人员,履行好本职岗位同时,年参与村集中公益性劳务不少于36天(即每月不少于3天)。
(三)严格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出勤情况、工作时长、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确定劳务承包人的考核结果,按月考核,按月兑付工资,要求打卡到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保卡上,统计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各村务必于每月18日前根据考核结果上报打卡花名册。体现差额化、突出奖勤罚懒,保持总额不变。
1.日考勤。实行小组长考核责任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益性劳务范围确定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对公益性劳务岗位承包人实行小组划分,每小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实行签到考勤和考评,实时填写《长岭乡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人员务工考勤登记表》。
2.月评比。村委会对照不同岗位的劳务职责,根据日考勤情况、参与公益性劳务积极性和不同岗位的履职情况,评出先进和后进;对不参加村级组织的集中劳务活动的,从岗位补贴资金中每日扣除100元,凡扣除补贴的资金等额奖励给先进的人员。
3.年考核。根据日考勤、月评比的情况,确定公益性劳务人员的履职情况。
(四)动态调整。村级公益性劳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合同一年一签订。凡年度考核称职的,由村委会负责续签劳务合同。凡不履职尽责,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履行正常劳务的、有违法行为的、死亡的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不再签订劳务合同。各村将此类情况上报乡领导组(人社所),乡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批复,停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于各村内部调增人员必须要上报乡领导组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长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长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