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392/201805-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9-03-06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19-03-06 00:00:00
来源单位: 花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金寨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2019-03-06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花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18-03-16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

2、农村不足100人教学点按100人补助。

3、有寄宿生的学校补助公用经费200元/生·年

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