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392/201805-0004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9-03-06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19-03-06 00:00:00
来源单位: 花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文  号: 词:

金寨县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2019-03-06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花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2017年六安市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六教助[2017]7号)及我县2017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一、普通高中

(一)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问:2017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标准3000元。  

免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省示范高中为每生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一般性高中每生每年700元。

(三)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评审程序和发放时间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学生在班级提出申请,通过班级评议(国家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直接认定)、审核和公示。在103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学生资助卡、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学生签字确认。

免学费: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受理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   

二、中职资助

(一)问: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学生按在校生的15%) 。   

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问: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2017年资助标准是多少?

 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动态管理,按学期申请和评审。

 免学费:每生每年30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三)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评审程序和发放时间是什么?

助学金: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每年1030日前,中等职业学校要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系统录入、银行卡申办等工作。

免学费:中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申请受理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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