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各普通高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财教[2012]266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市县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充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4〕2267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将2015年春学期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指标 元下达给你们。
各校根据本次下达的受助人数和金额,按《金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教办[2015]11号)和《金寨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受助对象认定办法》(教助[2014]3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评审,严格评审程序,加强资助对象评审和公示工作,并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明细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安徽省金寨职业学校免学费名单表》和《安徽省金寨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表》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县学生资助中心。
各学校要按《金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教办[2015]11号)和《金寨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事[2013]215号)做好档案资料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
特此通知
附:金寨县2015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8日
金寨县2015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学校名称 |
受助人数 |
受助金额(万元) |
金寨一中 |
1197 |
119.7 |
南溪中学 |
800 |
80 |
青山中学 |
600 |
60 |
燕子河中学 |
134 |
13.4 |
施琅中学(民办) |
150 |
15 |
合计 |
2881 |
288.1 |
注:安徽省金寨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以实际核定人数(学籍)为准,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