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392/201805-0014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9-03-07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19-03-07 00:00:00
来源单位: 花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文化广播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
文  号: 词:

金寨县文化广播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

2019-03-07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花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18-04-03 21: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全县所有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和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农家书屋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县(区)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1:1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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