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392/201411-00006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4-11-20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14-11-2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2014-11-20 00:00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财政所(分局):

  为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管理,提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县文广新局、财政局制定了《金寨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文广新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14年3月10日

 

发:县民生办、博物馆,县图书馆、文化馆、历史文物馆

金寨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4〕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及《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全面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历史文物馆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发挥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培训、辅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功能,发挥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宣传展示和社会教育功能,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目标任务

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革命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舞蹈排练室、乐器培训室、书画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三)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辅导培训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免费开放包括:保持原所有开放内容前提下,着力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宣传教育功能。

四、资金筹措

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2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县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县级财政负担50%。县革命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县历史文物馆由县财政补助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创新。县图书馆、文化馆、革命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根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历史文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文广新局负责加强指导、督促,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找缺补差,提能提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