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处警告或50元罚款。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搭载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20元罚款。
4、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处警告或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