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政办〔2023〕18号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花石乡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金寨县花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花石乡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好全乡的森林资源,全面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金寨县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林资〔2023〕2号)有关精神,强化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发现和打击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打促管,以打促防,震慑违法犯罪,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增强广大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提升广大林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
(二)打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为;
(三)打击、制止违法使用、破坏林地和湿地的行为;
(四)梳理排查全乡非法电捕猎器、枪械,打击非法猎捕、毒杀、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
(五)打击、制止乱采、滥挖、贩卖、运输映山红、兰花等野生植物的行为;
(六)打击、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七)打击、制止违反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从2023年2月下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6日—2月28日)
1.成立组织
组长:芦鑫
副组长:余 伟、徐杨
成员:张 应、万学军、尹立福、袁兴桐、余维明、潘磊、彭锐锐、李永红、罗时波、张 捷、江 剑。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组长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信息报送、后勤保障、宣传报道。领导组深入林区,督导各村开展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深入实地开展面上巡查,督促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同时乡公布举报电话(0564-7478001),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
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林业法律意识。编印宣传资料,录制音频资料,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及发放一封信、宣传单、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村村响、护林员小喇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林木采伐、使用林地、天然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有关森林资源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广大干群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视和法律意识,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变为全乡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
1.开展摸排检查,加强资源源头管理。充分发挥乡村林长和护林员的作用,以乡、村级林长、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为依托,对辖区内涉林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排查广泛发动群众,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开展打击活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接到的报案、举报、检举,以及排查出来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根据职能和权限,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单位查处,较大案件要立即向县局汇报。要依法从严处理到位,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涉林案件要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应移尽移,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路面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行为要追查来源,依法从严处罚。
3.开展抽查检查,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乡、村级林长、护林员及时对重点区域、涉林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发现林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确保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13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成效与做法,报送1-2个典型案例,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于2023年5月1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此次专项行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级林长职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参与行动的工作人员要讲究工作方法,发现案件线索后,要迅速行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同步进行,做到边宣传、边排查、边巡查、边打击处理。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乡纪委将对各村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村专项行动工作实效作为林长制工作考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