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石乡政府办公室要求,将《花石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花石乡界面发布,向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乡党政办
1.信函方式。地址:六安市金寨县花石乡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37354。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7478002。
3.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hsx7478001@163.com。
4.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64-7478001,联系人:吴雅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
附:《花石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过程
2023年9月,我乡启动了《花石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起草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同时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多次深入各村实地调研,向6个村和乡直单位征集意见,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该应急处置办法。
二、政策依据
《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三、主要意义
森林防火事关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事关现代林业、绿色经济强省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事关人民能否有一良好生态生存环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重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四、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
地组织处置工作。
2.加强对森林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能力。
4.加强火源监控,禁止野外用火和烟花爆竹等活动。
5.规划合理的森林防火道路,确保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花石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以《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为主要依据,以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为准则,依靠和组织全民力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抗大灾灭大火的准备,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重点区域的火险防范,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建设绿色生态家园。
(二)工作目标
坚持防范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保障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三)重点部位
重点部位:马宗岭林场、千坪村、大湾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花石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为政委,乡长为指挥长,林业分管领导为常务副指挥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分管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564-7478001),日常事务由乡林业站负责处理。
(二)工作职责
1.政委:王文亚。负责主持全乡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工作会议,制定、审批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重大措施,签署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重要文件,火灾发生时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防火办法。落实防火、扑火经费。
2.指挥长:芦鑫。协助指挥长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组织、调动、协调各参战单位,落实防火、扑火经费,
做好防火应急准备和火灾发生后的指挥扑救工作。
3.常务副指挥长:余伟。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上下联系和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调动应急分队,维护火场秩序,转移受灾群众。
4.党政办、林业站(0564-7478001):负责掌握林火动态,提供林情、山情、社情资料,森林火灾物资和人员运输,指挥调度扑火队伍,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统计和鉴定工作。
5.派出所:负责火灾扑救现场的组织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障交通畅通,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联系人:徐杨。
6.综治办:负责森林火灾矛盾纠纷调处。联系人:黄开胜。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维护火场秩序,现场车辆疏通,转移受灾群众,协助调度扑火队伍及调查火因,确保人员安全及相关案件的查处。联系人:张朝晖。
8.卫生院:负责火灾医疗突发事故处理。联系人:汪维煌。
9.电力公司:负责火场电路管控和恢复。联系人吴作文。
10.电信公司:负责应急保障准备工作,保障火场通讯指挥畅通,必要时架设临时火场专线电话。
11.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森林防火的经费预算和保障扑火资金。联系人:余洋。
1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扑火及受灾人员的抚恤救济。联系人:袁兴桐。
1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片区开展森林扑火知识学习,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全乡森林火灾扑救的指挥协调工作。
三、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按照统一指挥、听从调度、网格管理的原则,乡政府组建专业应急扑火队 30人,各村组织灭火突击队20人。
(一)第一阶段:接到火情电话后,20分钟内
1.每村必须组织5人的专业队伍,携带灭火机1台,铁锹2把,2号工具2把,砍刀2把,抵达火场参与灭火。
2.乡级组织1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携带灭火机2台,铁锹5把,2号工具5把,砍刀5把,抵达火场参与灭火。
(二)第二阶段:接到火情电话后,40分钟内
1.每村必须再组织5人的专业队伍,携带灭火机1台,铁锹2把,2号工具2把,砍刀2把,抵达火场参与灭火。
2.乡级再组织2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携带灭火机4台,铁锹10把,2号工具10把,砍刀10把,抵达火场参与灭火。
3.林业站物资保障,备齐矿泉水,夜间手电,汽油,油锯、抽水泵、无人机、对讲机等。
(三)第二阶段:接到火情电话后,60分钟内
乡政府组建专业应急扑火队和各村组织灭火突击队需全部到岗参与灭火,各单位应急人员需全部到岗,火灾所在地需要发动地方群众参与救火。
四、战备值勤及应急处置办法启动程序
(一)森林火警报告制度
每年重点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10日。在重点防火期,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重点防火单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乡内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为:
1.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因及肇事者基本情况;
2.目前火势、火场范围及周围的地理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环境情况;
3.乡里出动的扑火力量、组织指挥人员、采取的扑救措施、火场天气等情况。
(二)办法启动程序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党政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迅速请示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视火情向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防火应急处置办法,调动扑火队伍。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一旦启动,即进入战备状态,接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各自的具体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听从调遣。
五、森林火灾分类及森林火灾扑救分类处理方案
(一)森林火灾分级
1.森林火警:受灾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
2.一般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二)森林火灾扑救分类处理方案
1.当发生森林火警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和组织护林员和当地村民义务扑火队员及时扑救,并逐级上报情况,密切关注林火发展趋势,力争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严防火势扩大、蔓延。
2.当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且火势仍未有效控制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全面掌握火场情况,密切注视主要火头的发展趋势,合理部署扑火兵力,迅速有效控制并积极扑灭火灾。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①执行乡人民政府的重大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
②指挥长坐镇指挥;
③召开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④由一名副指挥长带队,率林业、安监、交通、卫生、财政、民政、电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扑火前线指挥部,到火场前线靠前指挥;
⑤重大火灾发生时,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现场指挥。
(2)乡林业站职责
①组织培训扑火知识,部署兼职护林员巡山工作;
②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
③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
④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
⑤必要时代表乡政府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资金、物资及兵力等方面的支持;
⑥通知火场相邻市县、乡镇做好支援准备及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严防火势蔓延。
⑦负责组织人员做好火场处置工作。
(3)党政办职责
①及时向社会播报火险信息;
②宣传报道扑救森林火灾中的英雄事迹;
③加强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
④后勤及车辆保障。
(4)乡电力、通讯部门职责
①紧急部署电力、通讯保障工作,投入扑救火灾应急机动电力、通讯设备和队伍;
②确保防火指挥部门的供电和通讯畅通。
(5)乡派出所、专业扑火队职责
①按规定和要求迅速组织开进,投入扑火战斗;
②搞好各参战单位协调和配合;
③尽一切可能确保参战人员安全。
(6)乡卫生院职责
卫生部门做好火场前线伤病员的救治及灾区的防疫;
(7)其他各部门职责
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投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及职责
(一)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发布启动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命令后,由1名或2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扑火队伍到达火场,与当地扑救组织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组成: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派的一名副指挥长任扑火前线总指挥,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火场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救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
3.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二)前线指挥部的职责和权力
1.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权力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