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92E/202503-0009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2 16:50: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25-03-12 16:50:35
来源单位: 金寨县花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资金来源】【分配标准】金寨县花石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资金来源】【分配标准】金寨县花石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2025-03-12 16:50 来源:金寨县花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一个尽量”的原则,对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项目扶持的扶持方式。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个人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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