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金防办函〔2021〕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网格划分
全乡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网格,由乡联系村人员兼任一级网格管理员;行政村为二级网格,由包片村干兼任网格管理员,各村村民小组为三级网格,由所在村民组长兼任管理员。
二、管理员职责
1、各级管理员应在乡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乡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指令。
2、一级管理员负责联系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二级管理员负责包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三级管理员负责所在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保障措施
1、查险处险
汛前,乡、村、组网格管理员应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发动
乡、村、组要利用村村通广播、电视、防汛广播、会议,印发资料、办宣传栏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御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防治措施,“三区”的范围和地点,防山洪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联系方式,紧急避灾的程序、信号、临时转移的安置方案、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办法等,使区域内的群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知识。
3、措施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大型水库、重点山塘、防洪堤工程、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区、桥涵、路坝、跨河建筑及有可能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全转移措施
1、人员转移
各网格管理员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发布险情报告及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由各级行政首长负责。
2、转移安置的原则
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3、安置办法
人员安置办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到单位、搭棚等安置方式。
(三)抢险救灾措施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乡防汛办、村防汛组织以及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后,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5、由民政办牵头,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镇中心卫生院为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四、工作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各网格管理员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要追究其渎职责任;
3、雨、水及险情报告必须准确及时,会商迅速,指挥果断;
4、对瞒报、漏报险情者要追究责任,对擅离职守者坚决查办,对贻误战机,酿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团结抗灾,共同承担;
6、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7、防灾纪律勿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贷。
附:1、花石乡山洪泥石流防御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花石乡山洪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员名单
3、各村山洪泥石流防御预案及应急责任明细表
4、各村转移安置路线图
花石乡山洪泥石流防御指挥部
组成人员名单
政 委:芦鑫
指 挥 长:刘丽娟
副指挥长:李栋
成 员:蔡志彪 闫明星 余 静
徐 上 余 伟 何家枝 宋 淦
余 洋 张朝晖 张 捷 袁兴桐
张 涛 汪维煌 杨 涛 解光锋
1、办公室 主任:程晓婕 副主任:晏士玮
2、监测组 组长:闫明星 副组长:尹立福
3、信息组 组长:徐 上 副组长:张 捷
4、抢险组 组长:蔡志彪 副组长:张朝晖
5、保障组 组长:李 栋 副组长:李 智
花石乡山洪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员名单
村别 |
管理员级 别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花石村 |
一级 |
黄开胜 |
男 |
乡政府 |
|
黄堰村 |
一级 |
徐 上 |
男 |
乡政府 |
|
竺山村 |
一级 |
程晓婕 |
女 |
乡政府 |
|
茶棚村 |
一级 |
闫明星 |
男 |
乡政府 |
|
大湾村 |
一级 |
李 栋 |
男 |
乡政府 |
|
千坪村 |
一级 |
余 伟 |
男 |
乡政府 |
|
花石乡山洪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员名单
村别 |
管理员级别 |
姓 名 |
职务 |
性别 |
花石村 |
二级 |
陈玉兰 |
两委委员、书记、主任 |
女 |
二级 |
周立枝 |
支委委员 |
女 |
|
二级 |
王良双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吕绪斌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陈克江 |
民委委员 |
男 |
|
黄堰村 |
二级 |
周立国 |
两委委员、书记、主任 |
男 |
二级 |
洪广军 |
民委委员、副主任 |
男 |
|
二级 |
方观梅 |
支委委员 |
女 |
|
二级 |
徐应琴 |
两委委员 |
女 |
|
二级 |
董超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付言春 |
民委委员 |
女 |
|
竺山村 |
二级 |
朱 磊 |
两委委员、书记、主任 |
男 |
二级 |
叶 军 |
支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胡忠炎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李名凤 |
民委委员 |
女 |
|
茶棚村 |
二级 |
汪萍 |
民委委员,主持工作 |
女 |
二级 |
袁 洋 |
两委委员、副主任 |
女 |
|
二级 |
朱宽霞 |
支委委员 |
女 |
|
二级 |
潘家武 |
民委委员 |
男 |
|
大湾村 |
二级 |
何家枝 |
两委委员、书记、主任 |
女 |
二级 |
周 超 |
两委委员、副书记 |
男 |
|
二级 |
周端彬 |
两委委员、副主任 |
男 |
|
二级 |
汪建国 |
支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陈志军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何 杰 |
民委委员 |
男 |
|
千坪村 |
二级 |
陈 鹏 |
两委委员、书记、主任 |
男 |
二级 |
雷 勇 |
支委委员 |
女 |
|
二级 |
陈钦龙 |
民委委员 |
男 |
|
二级 |
廖晓方 |
民委委员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