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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92E/202504-0001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4-22 09:47: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花石乡 生成日期: 2025-04-22 09:47:31
来源单位: 金寨县花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花石乡2025年4月22日行政处罚事项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花石乡2025年4月22日行政处罚事项

2025-04-22 09:47 来源:金寨县花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被处罚单位(个人)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受理时间、受理单位 办件时间 办结时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行政处罚 滥伐林木 袁*法 一般案件 1、处滥伐林木价值1385.16元三倍罚款,共计4155.48元;2、责令在原地补种滥伐的林木株数8株一倍的树木,共计8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参照《安徽省林业政处罚裁量权准》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 算不足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 足100株的,责令限期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的一倍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 2025年4月22日;金寨县花石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2日 主动履行;2025年4月22日 金寨县花石乡人民政府;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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