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河乡强化冬季森林资源综合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22〕96号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沙河乡强化冬季森林资源综合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沙河乡强化冬季森林资源综合保护
管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我乡冬季森林资源综合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金政办秘〔2022〕7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当前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增强全乡广大干群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发现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切实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二、主要任务
加大新修订的《森林法》《保护区条例》《防火条例》宣传,加强开展林业法规宣传活动。
依法从严打击七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即: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违法使用林地行为;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采挖、出售、收购映山红、兰花等野生植物行为;违反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规定的行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推行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护林员培训。积极创新生态护林员管理模式,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乡、村两级林长和全乡80名生态护林员,9名公益林护林员为依托,建立层级分明、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乡村二级管理模式,形成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覆盖全乡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格局。
三、措施要求
(一)成立工作组织
成立乡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倩倩,副组长:刘锡新、詹林峰、叶松涛,成员:李茂松、王谋臻、蒋强、漆箐、张远全、孔瑞清、斑竹园派出所民警2人和各村书记(主任)。领导组下设“两队”、“一组”,即:成立两个管理流动工作队,成立一个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督查指导组。
“两队”在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开展流动管理执法,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林业违法行为。“一组”深入一线,督促各村开展春夏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深入实地开展面上巡查,督促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巡查稽查
组织流动管理工作队,对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的流动巡查管理执法,对查获的林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查清源头,追查违规违法木材的来源,从严从重打击。成立稽查组,采取路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和夜间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林业执法管理监督稽查。稽查时间由乡里随时作出安排。
(三)加强林木采伐运输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对于农户申请采伐蓄积10m³以内的零星自用材做好登记,经审核符合采伐条件的阔叶树两年可以报批一次(只允许砍伐胸径20cm以下的阔叶树,20cm以上的按无证采伐查处),杉木等针叶树一年可以申报一次;对于农户申请采伐蓄积10m³以上的商品材需林业部门到现场地块进行外业调查设计,满足林木采伐年限且符合全县林业修编一张图和公益林区划的可以报批(更新采伐原则上不超过60亩)。所有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必须持证采伐,并严格按照采伐证要求按期采伐,不得超范围、不得超面积、不得超强度和数量。
(四)加强护林防火巡查宣传和奖惩管理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严管、分阶段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采取了层层落实防火责任、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加大防火巡查力度等工作方法:对发现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并向乡政府和所在村举报的群众(不包括乡村干部和护林员)给予50元奖励,发现1起火情扣发联系村班子成员、驻村乡干、村书记及包片村干100元。扣除所在村当天值班护林员工资100元,辖区护林员工资50元。
(五)落实六个到位
1.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编印宣传资料,录制音频资料,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及发放一封信、宣传单、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村村响、护林员小喇叭等多种宣传形式,以宣传新修订的《森林法》为契机,大力宣传林木采伐、使用林地、天然林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群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变为全乡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2.生态护林员培训到位。自10月中旬开始,逐村开展生态护林员集中培训,发放相关培训资料,主要培训学习生态护林员的相关政策、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巡山护林安全知识;培训生态护林员如何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巡山护林及网格化管理要求,学习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学习《文明金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等,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
3.问题线索排查到位。督促各村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及时对辖区、责任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发现林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确保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4.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强面上和路上巡查,对在巡查管理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执法大队要迅速行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深入调查,从严从快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可以对滥伐林木材积10m³以下的责令补种5倍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5倍罚款;对盗伐林木材积2m³以下的责令补种10倍树木并处盗林木伐价值3-10倍罚款;对于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材积20m³以下的可以没收违法收购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违法收购树木价款的1-3倍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交斑竹园派出所立案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不得降低案件处罚标准,绝不允许将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处理。
5.责任追究到位。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同时,调查了解村级林长巡林履职情况,责任区生态护林员巡护管护情况,一旦发现林业违法行为且村和护林员未主动上报的,作为所在村书记及包片村干部纳入年终绩效工资考评扣除当月绩效,护林员根据劳务聘用合同兑现奖惩,涉及刑事案件的,该责任区生态护林员一律解聘。
6.举报奖励到位。凡举报林业违法行为线索经查实的(乡举报电话7614001,各村举报电话见附件清单),严格按照县文明办《文明金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金文明办〔2020〕18号)规定兑现奖励,奖励线索举报人员,激励全社会人员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
在推进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积极做好与各村的工作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全乡森林资源管理积极性;要与斑竹园派出所和县林业执法大队做好衔接,工作中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沙河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督查指导组人员名单
2.沙河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流动工作队人员名单
3.沙河乡各村举报电话号码清单
附件1:
沙河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督查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督查范围 |
汪 倩 倩 |
詹林峰 |
漆 箐 蒋 强 |
西河村、高牛村、 祝畈村 |
叶松涛 |
孔瑞清 张远全 |
梓树村、香铺村、 碾湾村 |
|
刘锡新 |
王谋臻 李茂松 |
楼房村、街道村、 沙河村 |
附件2 :
沙河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流动工作队人员名单
名 称 |
队 列 |
队 长 |
成 员 |
职 责 |
备 注 |
管 理 流 动 工 作 队 |
一队 |
蒋 强 |
彭煜傑 刘 建 阳征发 陈 浩 民 警 |
开展路查巡查,加强流动管理执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林业违法行为。 |
|
二队 |
李 茂 松 |
储陈浩 李定兵 陈光福 民 警 |
附件3:
沙河乡各村举报电话号码清单
梓树村:0564-7614091
香铺村:0564-7614188
碾湾村:0564-7614089
沙河村:0564-7614097
街道村:0564-7614092
楼房村:0564-7614085
祝畈村:0564-7614095
高牛村:0564-7614090
西河村:0564-761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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