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乡党委、政府要求,现将《沙河乡2023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2日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邮编:237374
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614001
意见反馈邮箱:jzshxdzb@163.com
联系电话:0564-7614001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全乡各村预防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加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教会青少年自救的技能,提高青少年自护和防范能力,我乡深入谋划,起草本方案,促进乡内各方工作形成合力。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市、县有关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详细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全省、全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状况,现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15日,我乡开始起草工作,通过会议商讨和各村实地调研,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工作方案。3月17日,乡计生办牵头拟定初稿,并向各村、各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四、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建立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指导家长落实学生离校返家后的监管责任,乡、村结合实际,通过显示屏播放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公益宣传片,同时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扩大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2.全力排查防溺水安全隐患。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大对全乡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力度,将“一圈一线一杆”等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针对重点区域做好值班值守。
3.完善应急预案。乡村两级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救援能力,完善防溺水安全预案。
沙河乡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我乡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沙河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我乡属于高海拔山区,境内山川河流众多、水情复杂,乡内留守儿童多。结合我乡实际,突出溺水事件以预防为主,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由于今年气候反常,更是要把牢4月中旬至10月上旬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堰坝、水库、涉水旅游景点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强化安全教育
1.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乡内各学校要建立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通过日常多媒体教学、展板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下发,同时要求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签订防溺水承诺书留档保存。
2.强化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学生家庭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家校之间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家长落实学生离校返家后的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复告诫提醒家长在学生课外和节假日时间要切实担任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3.积极营造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工作氛围。乡中心学校及各村小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村,对照自己的责任清单,要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溪流、堰塘、水库、水坑等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宣传标语、标识,进行温馨提示和安全提醒。各村小学及教学点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于监护人监管缺失的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要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乡、村结合实际,通过显示屏播放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公益宣传片,同时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扩大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强化隐患排查。在春末夏初之际,各村、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救生绳等救生用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乡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巡逻,各村要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定时对辖区内河、塘、堰、坝、水库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到上述水域游泳、戏水等。各村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水库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救生圈、“一竿一绳一圈”等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乡政府或相关单位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
(三)强化应急处置。结合本乡实际,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同时组建成立5-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演练。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完善防溺水工作方案,建立3-5人村级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演练。乡卫生院要组建区域内1-2人救护小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对辖区内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事件,乡村及有关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各项工作,把握舆情动态,必要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三、专项活动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一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各村、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23年4月21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2023年9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村、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2024年4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村、乡内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障中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把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结合近期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加强宣传,重点场所要强化排查和日常巡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制定完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追责问责。乡督查办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