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76Q/202310-0005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3-10-10 09:21: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3-10-10 09:21:0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实施办法】金寨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
文  号: 词:

【实施办法】金寨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

2023-10-10 09:21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整合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46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现就我县2017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金寨重要讲话精神,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实施内容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有专人负责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县文广新局根据各行政村活动开展情况,给予行政村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二)农村文化活动

    由县文广新局统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2017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结合我县农家书屋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出版物不少于60册,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

    (四)农村电影放映活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积极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不断提高质量、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完善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放映任务,保障群众看电影的基本权益。每季度依据省农村数字电影监管平台统计数据拨付场次补贴。

    (五)农村体育活动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各行政村每年开展1场以上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资金筹措

    全县所有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和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农家书屋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县(区)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1:1分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以县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文化民生工作领导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

    (三)整合资源。强化项目实施和资源整合力度。从农村实际出发,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各类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科学设置、统筹建设,形成合力,提升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

    (四)规范程序。以县文广新局(体育局)为实施主体。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细则,组织实施。

    (五)加强督导。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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