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76Q/202402-0004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文日期: 2024-02-26 09:00: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4-02-26 09:00: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灵芝孢子油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灵芝孢子油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2024-02-26 09:00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灵芝孢子油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

灵芝孢子油加工项目

实施地

沙河乡罗坪村

实施单

县中药产业中心、沙河乡政府、县农投公司

建设单

安徽省活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县中药产业中心、沙河乡政府、县农投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杜继甫、汪倩倩、唐漫

投资期

2024年—2029年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金寨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0二四年二月

灵芝孢子油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寨县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与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金寨县统筹涉农资金股权投资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意义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中药材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灵芝产业发展,旨在培育沙河乡灵芝龙头企业,推动沙河乡灵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户和村集体增收。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资金300万元,全部为2024年省级衔接资金。

三、入股主体

经主体申请,相关单位联合评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入库,确定该项目入股主体为:安徽省活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源公司)。

四、支持方式及建设内容

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活力源公司发展灵芝生产加工、营销等,重点支持建设改造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孢子油生产线、扩建生产大棚等,扩大产能。链接沙河乡罗坪村、祝畈村、西河村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建设期限及投资期限

主要建设期限:2024年1月至10月。

投资期限:2024年至2029年,具体时间以投资入股协议为准。

六、项目管理

(一)协议签订

本方案公示到期后,由金寨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农投公司)、活力源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投资期限为5年,建设期当年不收取入股收益,第2年按入股资金总额的2%计算年投资收益,第3年至第5年按入股资金总额的3%计算年投资收益活力源公司按照协议按时将股权投资收益缴纳到指定账户。

(二)资金支付

本项目资金属于链接村创福公司所有,投资事宜委托县农投公司管理。沙河乡政府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协议等,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申请拨付资金。

(三)项目验收

本项目采取联合评价绩效实现情况方式验收,第一次评价时间为2024年10月前,主要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强度完成情况;以后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监测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缴纳及带动群众增收等情况。

(四)风险防控

1.县农投公司在入股前对活力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排除隐性风险。

2.投资期满后,活力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回购县农投公司全部股权或提出续签投资入股协议。县农投公司应主动告知委托村创福公司股权回购或者要求续签情况,村创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以向县农投公司收回资金或继续与县农投公司签订资金再委托协议。

3.沙河乡政府开展常态化监管,及时通告投资期限内的风险信息,发现活力源公司出现危机、陷入困境等情况,及时联合县中药产业中心、县农投公司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七、绩效管理

(一)制定绩效目标

本项目通过股权投资培育沙河乡灵芝龙头企业,促进沙河乡灵芝种植加工及产品销售,延长灵芝产业链条,推动灵芝产业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预计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扩大,2024年产值增幅10%以上,链接3个村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群众务工增收,受益脱贫人口不低于20人。

(二)绩效监控

县中药产业中心、沙河乡政府、县农投公司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制定必要的纠偏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三)结果运用

活力源公司能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协议,较好实现绩效目标,可在政策范围内优先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如无法按时达到预期效果,县农投公司有权视情况减少入股期限。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