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76Q/202403-0011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3-26 16:20: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4-03-26 16:20: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资金来源】【分配标准】金寨县白塔畈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资金来源】【分配标准】金寨县白塔畈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2024-03-26 16:20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一个尽量”的原则,对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项目扶持的扶持方式。对20066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个人的,从200671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7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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