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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76Q/202412-00043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2-26 08:27:1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4-12-26 08:27:1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沙河乡2024年12月25日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沙河乡2024年12月25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4-12-26 08:27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郑齐学 自然人 金沙(林)罚决[2024]014号 滥伐林木 郑齐学于2024年8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沙河乡高牛村店子组自家山场上的林木砍伐做柴火用,总计砍伐林木218株,折合立木蓄积17.58m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218株三倍的树木,计654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7259.53元五倍罚款,计36297.65元整。
3.629765 2024/12/2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沙河乡人民政府
曹祥芝 自然人 金沙(林)罚决[2024]015号 滥伐林木 曹祥芝于2024年8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沙河乡高牛村店子组大垅山上的林木砍伐做柴火用,总计砍伐阔叶树67株,折合立木蓄积4.29m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67株一倍的树木,计67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1581.08元三倍罚款,计4743.24元整。
0.474324 2024/12/2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沙河乡人民政府
邓铖 自然人 金沙(林)罚决[2024]016号 滥伐林木 邓铖于2024年8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沙河乡高牛村店子组郑齐顺家山场上的林木砍伐做柴火用,总计砍伐阔叶树96株,折合立木蓄积7.85m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96株两倍的树木,计192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2893.12元四倍罚款,计11572.48元整。
1.157248 2024/12/2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沙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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