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火警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好我乡的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金寨县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贯彻防火方针、明确工作责任
进一步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强化防火意识。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及责任,防患于未然。乡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成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乡四中心一大队、康王寨林场、司法、医院、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确定我乡的防火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划定责任范围,有效防止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的处理突发火灾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贯彻防火条例、强化防火意识
加强对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的宣传,落实森林防火“七严禁”,对重点林区群众印发防火宣传资料,增强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的防火安全意识。进入林口路口,道路两旁和易发生火灾地段设置防火警示牌,对林区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开展对乡内各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进一步营造林区的森林防火氛围,让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并变为大家的自觉行为。
三、防火重点范围划定
(一)重点区域:乡村林场,封山育林区,成片人工林基地及远山大山都是森林防火的重点。
(二)重点人群:儿童、精神病人和痴呆智障人员是我乡森林防火的重点人群。
(三)重点时段: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国庆节是我乡森林防火重要时段。
(四)其他重点:农民烧田坎地边,造林整地炼山也是我乡防火重点。
四、落实重点林区级联防责任制
(一)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村主任、村民组长都是直接责任人,分别与乡政府和村委会签订责任状。组成扑火应急分队,制定防火预案。
(二)儿童、精神病人和痴呆智障人员的监护人为该人的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同村委会签定责任书。
(三)林区村、村与村之间,林区组、组与组之间实行森林防火联防,在发生森林火警时互相联系、通报信息,共同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五、强化林区火源管理
(一)加强林区内的野外用火管理,制止村民在林内铲草烧灰行为。
(二)制止在林区内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玩火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重要节假日、高火险天气,加强林区防火巡山检查,对森林火警高发地段加强看守。
(四)经常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除发生森林火灾的不安全因素。
(五)强化对巡山护林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巡山员工作到位情况。
六、加强防火值班制度,建设扑火队伍
坚持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重要节假日和高火险天气时,坚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林区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和巡山护林员的监督管理,随时把森林防火工作置于监控之中。加大对易发生火灾地段的巡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做到立即排除。同时,加强扑火应急队伍建设,成立乡、村、组三级森林扑火队伍。乡级扑火队由分管领导任队长,身体健康的乡干和护林员为成员;村级扑火队由各村村书记担任队长,成员为村组干部和生态护林员;组级扑火队由各村民组组长担任队长,成员为本组群众,负责火灾的扑救工作。各村对扑火应急分队人员要随时掌握去向,发现有外出的要及时调整补充新人员,畅通联系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积极做好扑火物资的准备工作,扑火工具做到:重点部署,就近设置,堆放有序,管理完善,随时能用。与康王寨林场合作在林场放置风力灭火机10台,放置10把二号扑火工具,铁锹20把,在乡政府所在地放置风力灭火机10台,油锯一台、二号扑火工具20把,铁锹30把。
七、完善火灾处置预警报告制度
乡辖区内发生一般火情时,各村书记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将情况报乡值班室(电话:0564-7614001)。如火情蔓延不能扑灭,应立即报乡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召集乡扑火应急分队赶扑现场扑救,并将火情报乡主要领导。如发生重大火情应急分队无扑灭能力时,应立即请示党政主要领导,以便更好组织扑救力量。同时请示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564-2702911),争取扑火力量,迅速有效的实施扑救,减小火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