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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76Q/202504-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4-08 08:10: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5-04-08 08:10: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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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沙河乡2025年4月7日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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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寨县沙河乡2025年4月7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5-04-08 08:10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严重程度
三门峡众悦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11222MA3XCD3F5G 侯海燕 金沙(林)罚决[2025]003号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4年12月,三门峡众悦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梓树村彭家隧道出口工地进行临时工程施工时超出林地批复范围,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其他-责令恢复;罚款 1、责令限期于2025年5月30日前恢复涉案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般商品林1124平方米所需费用47208元一倍的罚款,计47208元整。
4.720800 2025/4/7 沙河乡人民政府 11341426003240376Q 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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