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2-00051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2-02 16:20: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沙河乡 生成日期: 2026-02-02 16:20: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沙河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事项流程公开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事项流程公开指南

2026-02-02 16:20 来源:金寨县沙河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受理部门: 金寨县斑竹园公安派出所(沙河乡无派出所,业务由斑竹园派出所办理)

办理条件:

1、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3、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六安市金寨县,点击公安局,找到该事项”,点击在线申办;或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派出所窗口申请(梅山、江店、产业园派出所到政务中心2楼公安窗口办理) 。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 2.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3.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

    公开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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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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