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政〔2022〕29号
各村,各部门:
现将《果子园乡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果子园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果子园乡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2年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民生至上理念,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好果子园,让全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果子园乡2022年民生工程主要内容
1.“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乡项目办)
2.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3.就业促进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省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乡人社所)
4.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乡卫生院)
5.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6.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责任单位:乡人社所)
7.困难残疾人康复。为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8.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责任单位:乡工会)
9.中小学课后服务。鼓励学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果子园实验学校)
10.15分钟健身圈建设。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乡文化站)
11.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责任单位:乡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各村、乡直相关单位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二年,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聚焦短板领域
既尽力而为,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又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
(二)精准高效实施
注重增强民生工程选择、设计、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资金保障、调度实施、运行维护、宣传引导等关键环节的精准度。在用好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突出绩效导向
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问效,健全民意调查,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用好。
(四)巩固建后管养
统筹考虑政府产权事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明职责,形成强大合力
乡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明确乡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直管单位或部门履行主管职责,对照目标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有效防止了民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了民心工程。
四、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