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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520K/202307-0005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7-18 15:43:1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果子园乡 成文日期: 2023-07-18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果子园乡 性: 废止
生效时间: 2023年7月18日 废止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政策咨询机关: 果子园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643001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果子园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果政办〔2023〕16号 词: 庭院经济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果子园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07-18 15:43 作者:果子园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金寨县果子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果政办〔202316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金办〔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现将《果子园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果子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8日            

 

                                      

果子园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湖两环两带”产业布局和果子园产业基础,以黄精、山核桃、梨为主导产业,依托农民住户四旁林地坡地及庭院内外土地,一村一品,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美丽宜居村庄为重点,结合自然村庄建设,重点扶持,企业带动,农户主体,分年实施,力争23年,黄精种植5000亩(户均1亩黄精)以上,新发展山核桃2000亩,改造提升梨园1000亩。

三、具体要求

(一)地理位置。以户为单元,以房前屋后的山场坡地、院前院内空闲地为主,种(栽)地点距离户居住地不超过400米。

(二)规模面积。单个地块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布局相对集中或联户连片,院前院内的规范种(栽)植。每户种植黄精的面积不少于1亩,栽植山核桃、梨树不少于30株。

(三)标准示范。每村每年需培育1个以上示范点,示范点需有20户以上。每户悬挂标识,包括位置、品种、面积(数量)等内容。

、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71-717日)。外出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寻求合作主体,制定措施,出台方案。

(二)宣传发动(718-731日)。乡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各村召开群众会进行宣传,确定产业重点,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留足土地。

(三)调查摸底(81-815日)。乡村干部到组到户,摸排确定种植地块,逐户逐地块建立台账(包括符合规定范围内,原已种植达到既定面积的),签订产品回收协议。

(四)组织实施(816-915日)。动员农户整理清理地块(山场),收齐种苗款。发展黄精的农户完成种植,乡组织人员对种植情况逐户进行验收。

(五)持续推进(916日以后)。总结前阶段工作,结合县庭院经济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推动庭院经济发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乡成立庭院经济发展工作领导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具体抓,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全面抓,各村书记具体负责。

(二)干部带动。实行班子成员包到村,村书记具体负责,村干部包到户,做好宣传发动、过程服务和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户带头发展不少于1.5亩(需在示范点)

(三)支持引导。县乡示范点将积极争取县专项资金扶持。各村可以采取与经营主体合作、村集体经济分红资金扶持、农民自己承担部分种苗费等方式相结合,给予支持。在巩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上,积极引导脱贫户发展黄精、山核桃为主,其他产业据实、从严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产业奖补;可以享受化肥“两个替代”、中药材产业奖补和其他县级出台的奖补政策。2023年新种植黄精示范户,一年生种苗群众自付0.15/株(按照坡地6000/亩、林下4000/亩,每户补助上限为2亩);2023年新发展山核桃示范户,二年生山核桃种苗,群众自付5/株(按照22/亩,每户补助上限为3亩)。积极争取林下抚育、农业奖补等项目支持,扶持庭院经济发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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