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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520K/202403-0011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筹资筹劳 发文日期: 2024-03-19 15:20:0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果子园乡 生成日期: 2024-03-19 15:20:0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果子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分配标准】金寨县果子园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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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标准】金寨县果子园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2024-03-19 15:20 来源:金寨县果子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奖补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中央奖补资金、省级奖补资金、县级配套奖补资金、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

第二条 奖补范围。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金寨县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脱贫组[2017]12号)文件要求奖补范围为乡村道路建设。

第三条 县级专户。在县国库设立专户,核算中央、省拨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级配套奖补资金、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账户由县财政局管理。

第四条 乡镇专户。乡镇财政所(分局)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账,在乡镇财政部门专项资金账户中,增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明细科目,对拨入、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分项目核算。

第五条 资金清算。根据资金预拨和乡镇报账情况.县综改办于次年元月份与各乡镇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乡镇与项目施工单位或个人清算,应于项目完工验收后进行,并将分项目清算结果上报县综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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