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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520K/202503-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应急预案 发文日期: 2025-03-04 09:27: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果子园乡 生成日期: 2025-03-04 09:27:4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果子园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自然灾害】金寨县果子园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自然灾害】金寨县果子园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5-03-04 09:27 来源:金寨县果子园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建立健全我乡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迅速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全面做好我乡自然灾害救助情况。
    二、适用范围
    果子园乡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
    三、果子园乡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金寨县果子园乡,地处金寨县西南部,全乡总面积84平方公里,下辖8行政村和94居民组。全乡目前共有户籍人口1.5万人,耕地总面16568.57亩,其共中水田14768.57亩, 早地1800亩,农作物主要水稻、玉米、花生、黄金梨、茶叶、中药材等。
    2.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境内竹根河、牛食畈河及其支流穿境而过。南河水库位于金寨县果子园乡佛堂坳村境内,集水面积9.4km2。水库始建于1978年11月,于1985年12月竣工,总库容74.25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发电为主的小(二)型水库。
    四、灾害隐患风险分析
    1、灾害隐患点情况,自然灾害的形式将全乡灾害区域划分佛堂坳村、牛食畈村、果子园村、白纸棚村为洪水泛滥区。姚冲村、龙墩村、吴湾村、白果村为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

2、水库:南河水库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21.67m,校核洪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322.24m,汛限水位320.22m。
    3、河流:境内竹根河、牛食畈河及其支流穿境而过
    4、企业工厂:共3家。1座水电站,扶贫车间2家。

五、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1、指挥机构
   乡政府成立乡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汪晓薇担任,

副指挥长:刘同军  李希文   黄仲家  张兆森  段元锋

             梅霁雯   林远坤  肖  亮  黄遵利   许 阳

   员:    李顺兴  徐炽东  陈克忠  

         屈光明      晏绍君  冯登文

指挥中心设办公室,副乡长许阳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职责
    安监所:承担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利站: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文化站:利用广播、电台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公共预警体系。

武装部:在乡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干民兵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中小学: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乡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其他救助任务。
    六、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 集中安置位置在中心村庄和学校 

(2) 医疗物资准备:担架1副、84消毒水100瓶、医用应急包1箱。
    2.救灾物资准备。

车辆1台卫星电话1台、发电机设备1台、挖掘机1台粮食1500斤矿泉水500箱、衣物600件,高音喇叭、报警器、铜锣、口哨
    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乡安监所负责组织各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主管部门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七、预警信息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息,指挥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指挥中心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八、人员转移及路线
    1)确定风险图中危险区内的居民为需要转移的人员。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基本在本村范围内转移。自然灾害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九、避灾安置场所
    1、安置点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两种安置方式,控制在本村范围内,以利于安置人员正常生活和便于指挥。集中安置是指安置在村部或学校,分散安置是采取一对一的安置,每一农户安置户不超过二户。
    2、物资保障情况,指挥部安置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
    十、灾情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乡安监所报告初步情况,安监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乡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8: 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乡安监所上报。乡安监所每天9时之前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乡安监所报告。乡安监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乡安监所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十一、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2.恢复重建
    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再进行重建倒房。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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