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农秘 〔2023〕24文件要求,我镇在做好稻谷补贴基础数据统计核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补贴到户标准及金额,准确核对“一卡通”相关信息,细致制作发放清册,现将全镇稻谷补贴发放资金予以公示。
一、征求意见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3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话:0564-2709101
(二)传真:0564-2709101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流波䃥镇人民政府,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建言献策。
金寨县流波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