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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13Y/202411-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1-08 10:26:2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流波䃥镇 生成日期: 2024-11-08 10:26:2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流波䃥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流波䃥镇2024年11月8日行政处罚事项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流波䃥镇2024年11月8日行政处罚事项

2024-11-08 10:26 来源:金寨县流波䃥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公示期限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 金流(林)罚决〔2024〕06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7月至9月江*应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捕获了2头野猪,小的放生了,大的自家食用了。经南京警院鉴定中心鉴定为野猪;金寨县林业局对涉案野生动物价值认定为5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给予当事人壹仟元整(¥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100000 2024-11-08 2026-11-08 金寨县流波?镇人民政府 三年 行政处罚 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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