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波䃥镇集镇水厂汛期供水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集镇水厂用水居民饮水安全,有效预防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控制、消除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一切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集镇防汛期间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二、加强领导
镇成立防汛期间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镇集中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并组织实施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永章 镇 长
副组长:张雪梅 纪委书记
邓中诚 副镇长
袁自群 副镇长
成 员:祁蒙蒙 党政办负责人
简祖江 财政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贤余 水利站站长
刘会军 集镇自来水厂厂长
赵 会 集镇自来水厂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抢修调度和事故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三、情况分析
1.遭受洪水袭击或泥石流等原因管道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因持续下雨导致水源水质下降,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3.其他原因,造成集镇水厂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4.水源地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发生疫情,造成无法供水。
四、应急响应
汛期出现供水安全事件,管护责任人应在1小时内向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限期进行处理,并及时做好抢险抢修救援和处置工作。
五、应急措施
1.启用小河湾备用水源,保证三池正常运行,清水池储水充足。
2.及时通知用水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备水准备。
3.采用分时段供水方法,确保居民用户正常。
4.维护保养好供水车辆,确保缺水时第一时间送水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