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工办〔2023〕42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金寨县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金寨县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稻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农工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到2023年,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其中机插秧率(含人工插秧)达50%以上;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其中机条播率达70%以上;农机服务中心全程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24年,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7%以上,其中机插秧率(含人工插秧)达60%以上;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其中机条播率达85%以上;农机服务中心全程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5年,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以上,其中机插秧率(含人工插秧)达74.1%以上;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其中机条播率达85%以上;农机服务中心全程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在引导种植主体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切实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的基础上,聚焦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科学布局农机服务中心,提升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创新建设模式,不断发挥农机服务中心在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作用。
(一)科学布局农机服务中心
1.科学规划布局。根据畈区、山区等地形地貌,结合稻麦生产规模和农机服务需求,因地制宜测算农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建设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单季水稻或小麦实际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乡镇建设1个农机服务中心的原则,全县共建立10个农机服务中心:白塔畈农机服务中心、梅山农机服务中心、铁冲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全军乡)、双河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桃岭乡)、南溪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汤家汇镇)、沙河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关庙乡)、吴家店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斑竹园镇、果子园乡)、古碑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花石乡、槐树湾乡)、长岭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天堂寨镇、燕子河镇)、油坊店农机服务中心(服务涵盖青山镇、麻埠镇、流波䃥镇)。
2.明确建设标准。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方参与、协同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地形地貌和稻麦生产规模,参照《六安市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明确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农机装备配置标准,配套建设机库棚、维修车间、培训教室等设施用房。
(二)提升农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
1.科学测算需求。以稻麦种植面积和适宜机械化作业田块为基础,根据不同农机作业能力,精准测算耕整地、工厂化育秧、机防、机收、机烘干等全程机械化农机需求总量。
2.认真摸清底数。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类摸排稻麦生产“耕、种、管、收、秸秆处理、烘干”等全流程农机装备现有存量及农机服务主体分布情况,精准登记现有农机服务中心等主体的动力机械及其配套机具数量,摸清农机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现状。
3.有效补齐短板。在掌握农机需求和存量的基础上,精准测算农机总体缺口,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农机服务中心补齐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缺口,推广使用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促进稻麦生产农机装备结构更新优化。在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过程中,重点加快补齐插秧机、小麦播种机和秸秆打捆机等短板机械,提升种植环节和秸秆处理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
4.推进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对照全县农机服务中心现状和稻麦生产机械化服务能力缺口,新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制度完善、配置齐全的农机服务中心,确保一步建设到位,避免后期改扩建。对服务能力小、服务范围窄的现有农机服务中心,通过配备机械、人才培育、设施配套等,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整合现有设施用地和农业机械等资源,逐步发展成为规范的农机服务中心。
5.强化技术培训。依托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机装备应用产业技术体系、金寨试验站、金寨职业技术学校、农业企业和农机生产厂家,定期开展农机使用维护、耕整地、科学施肥、规范施药、高效栽培等技术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管理人才和操作技术人员,确保所有农机服务中心人机配备合理、农机农艺融合。
6.实施数字赋能。推广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北斗智能终端设备,推进农机服务中心联网并入安徽省农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围绕“智慧农机”建设,降低耕整地、机插秧、机条播、施肥、植保、机收等环节作业和统计误差,提升稻麦生产机械化作业质量。到2025年,全县农机服务中心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普及率达100%。
(三)创新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模式
1.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农机服务中心。积极盘活、整合现有拖拉机、旋耕机、插秧机、小麦播种机、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秸秆打捆机、烘干机等农机装备资源,鼓励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等“连人带机”入股农机服务中心。支持农机服务中心以租赁、收购等方式广泛吸纳周边分散农机,集中调度使用农机资源,变“闲机”为“忙机”,提高分散农机利用效率。
2.支持农业投资机构参与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农业投资机构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主体联合建设农机服务中心,并委派人员参与农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在坚持市场化运营的前提下,为种植主体提供优质优价的作业服务。
3.鼓励社会资本创建农机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白塔畈镇、铁冲乡稻麦种植集中连片优势,积极引进中化、北大荒、大田农社等有实力的农事服务企业,创建跨乡镇、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挥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推动农机服务转型升级,提升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4.支持乡村经济组织领办农机服务中心。发挥乡镇抱团发展平台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承担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乡村经济组织领办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资共建农机服务中心。乡镇平台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农机服务中心,可由平台公司或村集体聘用专业人员或者直接由村“两委”干部负责日常运营管理、调度机手作业等;乡镇平台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共建的农机服务中心,可以农机装备或经营场地等方式入股,享受作业收益分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寨县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比照县级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用地保障。强化乡镇统筹,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充分考虑农机服务中心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农机服务中心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等相关政策,积极盘活农村及乡镇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村小、村企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用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三)强化投入保障。各乡镇要加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支持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农业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同时用好农机融资租赁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需求。
(四)强化考核调度。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落实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对水稻机插秧、小麦抢收及烘干等关键农时机械化作业情况实行日调度、日通报,乡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业产业发展“擂台赛”。建立农机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农机服务中心作业质量评比和农机手操作技能竞赛,对优秀农机服务中心和优秀农机手,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附件:1.金寨县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要求
2.金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
3.金寨县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
附件1
金寨县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乡镇地形地貌、种植结构、经营规模,确定适宜的技术路线和主推机型,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推广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
(二)统筹规划,梯次推进。聚焦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选择稻麦主产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和农机化基础好的区域建设农机服务中心,分年度梯次推进。
(三)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大扶持引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汇聚多方力量,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形成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合力。
二、基本要求
(一)建设手续完备。建设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建设主体应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用地手续齐全,有土地及房屋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如场地为租用,租赁期应≥3年。
(二)建设布局合理。农机服务中心应建成封闭的功能小区,大门正面应有“XX农机服务中心”统一名称和LOGO标志,并按照“方便服务农户,常用功能优先,兼顾生产安全”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应挂功能标牌,并设置导向指引标识标牌,根据服务能力配置满足日常生产、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所需的停车区域。
(三)服务功能领先。建成后的农机服务中心应具备农机作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发布、农机维修保养存放、农业技术培训、农资产品供销和展示等功能,同时建立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联网并入安徽省农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规范日常管理。农机作业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测系统管理,实时监控生产作业全过程,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质量,实现远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功能。
(四)规章制度完善
农机服务中心建立相应的财务、机务和安全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应健全完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规范准确,核算真实有效;机务管理应包含机具使用、维护、检修等要求,保持机械的完好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率应达100%;安全管理应落实安全职责和措施,并与社员、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和避免责任事故。
(五)人员配置合理
农机服务中心应拥有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人机比例恰当,定期开展人员教育和培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高效植保机操作人员持证率100%。
三、建设内容
(一)中型农机服务中心(作业面积2万亩及以上)
1.基础设施。要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农机维修车间,库棚面积与农机数量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各乡镇可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合理规划建设。
2.育秧工厂。提供统一的育、供秧苗服务,应满足年供育秧苗不低于1万亩次。建设内容应包含播种生产车间、催芽室、育秧设施及配套设备。
3.烘干区域。提供统一稻麦烘干能力,烘干机房宜采用钢结构。按功能区可分为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批次烘干能力不小于50吨。
4.机械数量。应按照服务功能,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设备,各类机具保有量应在20台(套)以上或者农机具资产原值150万元以上。
5.人员配置。配置5名以上常驻管理人员与固定机手。
6.服务能力。农机服务中心年作业面积2万亩及以上。
(二)小型农机服务中心(作业面积2万亩以下)
1.基础设施。要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农机维修车间,库棚面积与农机数量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400平方米。各乡镇可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合理规划建设。
2.机械数量。应按照服务功能,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设备,各类机具保有量应在12台(套)以上或者农机具资产原值80万元以上。
3.人员配置。配置3名固定机手。
4.服务能力。农机服务中心年作业面积1万亩以上。
附件2
金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
一、作业标准
(一)整地。旱耕耕翻深度宜18cm—25cm,旱耕旋耕深度宜14cm—16cm;水耕旋耕深度宜16cm—18cm;或根据用户需求调整耕深。耕整后,田块平整无残茬,全田高低差≤3cm;沉实后田表水层深1cm—3cm。
(二)育秧。播种量根据品种种类和秧盘规格确定,一般杂交中粕稻干谷70g—80g/盘、19盘—21盘/亩,常规中晩干谷100g—120g/盘、22盘—24盘/亩,双季稻26盘—28盘/亩。秧苗应根系发达、苗高适宜、叶挺色绿、均匀整齐。早稻、再生稻头季叶龄3.0叶-3.5叶,苗高13cm—18cm,秧龄22d—30d。一季稻叶龄3.0叶-4.0叶,苗高13cm—18cm,秧龄18d—22d。秧块应苗齐苗匀,根系盘结牢固,提起不散。常规稻有2苗-3苗/cm²、杂交稻有1苗-2苗/cm²。
(三)移栽。移栽内容根据育秧方式、播种期、茬口安排和秧龄,起垄后适期移栽。移栽前一天把田块水层调整到1cm左右。
移栽密度:一般单季水稻宜采用30cm宽行距,杂交稻穴距17cm—20cm,每穴2株—3株,密度1.1万穴-1.3万穴/亩;常规稻穴距11cm—16cm,3株—5株/穴,密度1.4万穴-1.9万穴/亩。双季稻宜采用25cm宽行距,杂交稻穴距14cm—17cm,2株—3株/穴,密度1.6万穴-2万穴/亩;常规稻穴距12cm—16cm,3株—5株/穴,密度1.7万穴-2.2万穴/亩。
移栽前应检查调试插秧机,按照农艺要求调整栽插穴距、取秧量、栽插深度等,进行试栽,检查移栽作业质量,直至符合指标要求。
栽插后及时上水护苗,插秧同时安排专人同步补苗。秧苗栽插均匀,深浅一致。插秧深度≤3cm,伤秧率≤4%,漏插率≤5%,漂秧率≤3%,均匀度合格率≥85%。
二、作业内容
(一)灌溉。移栽稻返青期应保持1cm—3cm浅水层。分蘖期湿润灌溉,全田茎蘖数达预期穗数80%—90%时,及时排水搁田。孕穗期保持浅水层,湿润灌溉。灌浆成熟期间歇灌溉、干湿交替。收获前7d左右断水。
(二)施肥。施肥量应根据品种、秧苗长势和产量及测土配方施肥确定。在水稻分蘖期、孕穗期和灌浆成熟期采用自走式高低隙施肥机或机动喷雾喷粉机施肥。施肥机具作业应具有良好的田间通过性,肥料应均匀分布。
(三)植保。根据当地水稻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病虫草害情报,合理选用农药品种及用量,采取与绿色防控相结合的统防统治措施。移栽稻插秧前宜7d内结合耕整地,施除草剂封杀杂草,移栽后宜7d内根据杂草种类施除草剂,施药时水层3cm—5cm。
(四)收获。全田粳稻95%以上、粕稻90%以上籽粒转黄进入完熟期,适期进行机械收获。选用全喂入式和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需秸秆还田的需选用带茎秆切碎、匀抛装置的收割机。根据水稻长势和收割机喂入量,正确控制收割前进速度。全喂入式损失率≤3.5%、破碎率≤2.5%、含杂率≤2.5%。半喂入式损失率≤2.5%、破碎率≤1.0%、含杂率≤2.0%。割茬高度小于15cm,还田的秸秆切碎长度小于10cm,并抛撒均匀。茎秆切碎合格率≥90%。籽粒、地块和茎秆中无污染。无漏割,地头地边处理合理。
(五)秸秆处理。秸秆离田:每季水稻机收后稻草在自然条件下晾干2d以上,水分符合40%以下再进行机械化打捆;打捆后的秸秆当日或次日开始离田。秸秆离田:留茬高度:≤10cm。
秸秆还田:使用带秸秆切碎功能的联合收割机。在收获水稻的同时将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在田面。秸秆还田:留茬高度:≤15cm,秸秆切碎长度:≤10cm。
(六)烘干仓储。收获后的稻谷应及时烘干。采用谷物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前宜进行除芒及初清。稻谷经烘干达规定的水分要求,应进入仓储设施存放。
仓储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温度小于25°C,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易发霉、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三、作业档案
农机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合同;基本信息,包括服务对象资料档案,服务项目、时间等;农资资料档案,包括农资种类、数量、价格等;农业机械档案,包括作业量、作业时间、维护保养情况等;作业过程档案,包括耕地、种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运输、烘干、储存等作业时间、数量、田间服务质量等;费用支出记录,包括购买农资、机械化作业等的费用;争议处理档案。
农机服务中心档案建立应一户一档,档案应有固定地点存放,保存期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附件3
金寨县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
一、作业标准
(一)整地。深耕:深度为20cm—30cm;旋耕:深度≥15cm,连续旋耕田块间隔2~3年进行一次深耕。
开沟:畦宽4m—5m,畦沟深0.2m,腰沟深0.25m,田边沟深0.35m,田外沟深0.6m—0.8m。
整地后,同一田块高差≤10cm。
(二)播种。播种量。稻茬麦:半冬性品种基本苗以15万-18万/666.7m²(播种量为9Kg—11Kg/666.7m²)为宜,春性品种基本苗以18万-20万/666.7m²(播种量为10Kg—12.5Kg/666.7m²)为宜。旱茬麦:半冬性品种基本苗以14万-16万/666.7m²(播种量为7Kg—9Kg/666.7m²)为宜,春性品种基本苗以18万-20万/666.7m²(播种量为9Kg—11Kg/666.7m²)为宜。
行距。稻茬麦:18cm—20cm;旱茬麦:23—25cm。
播种深度。稻茬麦:3cm—5cm;旱茬麦:4—5cm,落籽均匀,无漏(重)播,覆土均匀严密,播后镇压。
二、作业内容
(一)病虫草害防治。根据作业地地理情况,设置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速度、喷幅、流量等参数。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植保机具田间作业记录及用药档案记录。除草期分为播种期和生长期,化学除草一年内最多1次。根据小麦生长期阶段特征,提供施肥服务。
(二)收获。损失率:全喂入式≤2%。
留茬高度:≤15cm,还田的秸秆切碎长度:2cm—3cm,并抛撒均匀。茎秆切碎合格率:≥90%。籽粒无污染、地块和茎秆中无污染。无漏割,地头、地边处理合理。
(三)秸秆处理。秸秆还田:选择带有秸秆切碎功能的联合收割机,在收获小麦同时将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在地里。
秸秆离田:选用小麦秸秆粉碎捡拾一体机;秸秆留茬高度≤10cm;收割后,种植户要留足充分时间(麦收后不少于10d),配合离田作业主体打捆离田作业,在天气、墙情等利于离田作业的情况下,不得放水泡田;秸秆打捆地面无散落、无死角、无过多残留;秸秆打包3圈网线以上(含3圈);秸秆打包后迅速离田,堆放在规定的临时收储点,收储点设置必须符合防火和运输要求,收储点内秸秆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清运。
(四)烘干仓储。不同收割批次小麦分别储存,分别进行干燥,同一批干燥的小麦水分不均匀度≤2%。干燥前需进行清选,含杂率≤2%。
三、作业档案
农机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合同;2.基本信息,包括服务对象资料档案,服务项目、时间等;3.农资资料档案,包括农资种类、数量、价格等;农业机械档案,包括作业量、作业时间、维护保养情况等;4.作业过程档案,包括耕地、种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运输、烘干、储存等作业时间、数量、田间服务质量等;5.费用支出记录,包括购买农资、机械化作业等的费用;6.争议处理档案。档案建立应一户一档,档案应有固定地点存放,保存期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