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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33B/202505-00017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日期: 2025-05-20 09:38:4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关庙乡 生成日期: 2025-05-20 09:38:4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关庙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公告】金寨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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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寨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告

2025-05-20 09:38 来源:金寨县关庙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天堂寨镇、长岭乡、吴家店镇、燕子河镇等22个乡镇,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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