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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965/202310-0006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0-29 15:00:01
发布机构: 金寨县铁冲乡 成文日期: 2023-10-29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铁冲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10-29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铁冲乡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3808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铁冲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  号: 铁办〔2023〕80号 词: 森林防火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铁冲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3-10-29 15:00 来源:金寨县铁冲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铁办〔202380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现将新修订的《铁冲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铁冲乡委员会办公室

铁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9

 

铁冲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森林火灾的通告》《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扑火队伍、设施及物资储备建设,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林场场长、护林员是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火源管理制度。林业站、各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者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林场要在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智障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及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各村要与居民组农户、林场、大户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

(五)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乡成立巡逻队,在防火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巡查,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扑灭技术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乡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乡护林防火中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乡党政办、防火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乡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报告。

3、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必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或跨乡镇火灾,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扑救。

5、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乡政府汇报。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办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乡政府和乡直单位工作人员由乡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总)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乡人武部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赴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乡防火办24小时值班,保证随时与县森防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乡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料,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实际需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组)、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各村、各单位应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和乡森林防指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防灭火工作。

四、灾后处置

(一)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党委、政府应指定乡纪委、防火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和有关村、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防办。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协助调查处理。

(二)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三)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扶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四)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县森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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