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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965/202403-0009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4-03-14 17:53: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铁冲乡 生成日期: 2024-03-14 17:53:02
来源单位: 金寨县铁冲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铁冲乡2024年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文  号: 词:

金寨县铁冲乡2024年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2024-03-14 17:53 来源:金寨县铁冲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一、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二、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

三、审核。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一次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

四、批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五、定位。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要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二次到现场,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

六、颁证。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铁冲乡宅基地建房办理流程
 1、建房户先写申请(包括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建房理由、拟建房位置、地类等);

    2、把写好的申请找拟建房所在地村民组长和四邻签字同意,并交所在地村委会研究审议;

    3、村委会审议过后,发放《铁冲乡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居民建房选址申请意见表》,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公示农户建房申请内容,公示期10日无异议后,村委会盖章,按照村规民约与建房户签订《铁冲乡农民建房协议书》

    4、建房人持相关申请材料(个人写的申请、《铁冲乡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居民建房选址申请意见表》《铁冲乡农民建房协议书》 )到乡政府规划部门申报。

    乡政府规划部门人员联系驻村乡干会同农业农村中心、林业站、国土所人员实地勘察,符合规划的绘图,报乡分管负责人审查。

    分管负责人提交乡政府会议:符合条件的签批《铁冲乡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签署村民建房用地审核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用地。

    5、申请人获《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村委会将申请人名单、宅基地面积、建房位置、层数、建房模式等信息公布;

    6、乡委派驻村乡干联系规划部门人员和国土中心所人员会同行政执法大队、村委会到现场放线,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

    7、竣工后向乡政府申请验收,现场查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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