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牛*春 | 个人 | 牛*春 | 身份证 | 342426********5258 | 金铁(林)罚决〔2024〕003号 | 滥伐林木 | 当事人牛*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于2024年9月9日让牛*祥在自家山场上(金寨县铁冲乡李桥村曹楼组,小地名:污沙岗)砍伐了3棵松树。牛*春滥伐林木原木材积0.392立方米,立木材积0.678立方米,木材价值266.56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罚款;补种 | 责令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的林木株数3株一倍的树木,计3株;处滥伐林木价值266.56元三倍的罚款,计799.68元。 | 0.079968 | 0 | 2024/9/19 | 2027/9/19 | 金寨县铁冲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