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县特色产业链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发[202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蚕桑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2-2025年新发展桑园4000亩,其中2022年发展1500亩,2023年发展1000亩,2024年发展1000亩,2025年发展500亩(分村任务见附表),使全乡桑园面积达到5000亩,年养蚕1.2万张,产茧540吨,蚕农年增收2700万元(均价按每公斤50元);以“技术扶优、设施扶强、主体扶壮、规模扶大”为方向,培育年养蚕100张以上、售茧收入20万元以上的主体(大户)40户,年养蚕50张以上、售茧收入10万元以上的主体(大户) 50户,以养蚕大户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3-5个,成立乡蚕桑专业合作社联社。
二、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意见,出台扶持政策。
2、宣传发动。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各村召开群众会,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广泛宣传发展蚕桑产业的重大意义,宣传发展蚕桑产业的优惠政策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到蚕桑产业发展中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调查摸底。各村到组到户到地块全面摸清拋荒地、旱地等适宜栽桑养蚕的地块,建立台账,引导并摸清农户、主体(大户)发展意向,为快速推进蚕桑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组织实施。实行联系村班子成员和驻村乡干包保到村、村书记主任负总责、村干包组包户的网格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振兴。
三、经营模式
以培育主体(大户)发展为主,村集体经济、分散农户发展为辅,用足用好耕地资源,充分利用荒山、梯地、山地、荒芜的油茶基地,统筹利用山冲田、高榜田等野生动物危害严重的田块、撂荒地等闲置土地栽桑。
1、经营主体。一-是培育主体(大户)带动。在深入调研、全面沟通基础.上,培育、引进一批讲信用、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大户),每村至少培育5个栽桑50亩以上的主体(大户),为主体(大户)做好土地流转、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各方面服务,帮助主体(大户)高质量发展蚕桑产业,推进规模化、机械化养蚕。二是探索村集体经济引领。探索由各村创福公司牵头,流转群众土地栽桑,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敬老院、村部等公房养蚕,每村创福公司栽桑不少于30亩,把村公益性岗位利用起来,聘请懂技术、会经营村民管理,按蚕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分红,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和群众增收“双赢”。三是鼓励农户发展。牢固树立群众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发展蚕桑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助推产业振兴。
2、经营模式。推行小蚕商品化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支持建设小蚕共育室,扶持专业养殖大户,推广规模化集中小蚕共育;鼓励支持建设养蚕大棚,推进大蚕统一饲养,实现绿色生产,提高桑园产量、蚕茧质量和综合效益。采取“大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经营管理方式,探索发展“种养分离、桑叶商品化及二次分红”的模式,破解蚕农参与现代桑蚕种养的组织管理及利益分配等难题。
四、扶持政策
1、桑苗补贴。群众自筹0.1元/株,其余由财政补贴。
2、蚕室补贴。新建高2.2米养蚕大棚,财政补助120元/平方米。
3、方格簇补贴。群众自筹0.5元/片,其余由财政补贴。
4、复垦费补贴。对农户复垦栽桑5亩以上且当年养蚕的,乡每亩补助200元复垦费;对主体(大户)复垦栽桑20亩以上且当年养蚕的,乡每亩补助300元复垦费。
5、其他补贴。乡扶持大户养蚕,将根据养蚕张数和蚕茧销量,另行出台奖励政策。
五、强化考评.
把蚕桑产业发展作为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评。对完成(超额)年度栽桑任务,根据栽桑面积、桑园管理和养蚕张数等指标,综合考评前四名的村,分别给予20000元、15000元、10000元、5000 元的奖励。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乡成立蚕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马千里同志任组长,张尹迪、董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林慧、李贤宏、江焕生、叶金涛、李学南、刘友、王才政、袁新宇、王万宏、叶胜、张金刚、张经奎、陆明、叶世华、易思维、张仁合同志为成员。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谋划、领导,负责蚕桑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督查考评。
2、技术保障。乡成立蚕桑技术服务组,由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养蚕大户和外请技术人员组成,服务组人员分配到村,联系到养蚕户,负责栽桑养蚕技术服务指导。
3、培训保障。每年举办一期蚕桑技术培训班,对全乡养蚕人,员进行轮流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养蚕大户到江浙参观考察,跟班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蚕农养蚕技术,提升蚕茧质量,提高蚕桑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