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叶*喜 | 个人 | 叶*喜 | 身份证 | 342426********5211 | 金铁(林)罚决〔2025〕002号 | 乱砍乱伐 | 当事人叶*喜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于2025年3月8日在自家山场上(金寨县铁冲乡前营村夹河组1号桥,小地名:牛头山)砍伐了1棵松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补种、罚款 | 责令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的林木株数1株一倍的树木,计1株;处滥伐林木价值277.9元三倍的罚款,计833.7元。 | 0.08337 | 0 | 2025/3/19 | 2028/3/19 | 金寨县铁冲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