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金寨县铁冲乡高畈村民委员会 | 543415245717688497 | 张*奎 | 身份证 | 342426********5712 | 金铁(林)罚决〔2025〕005号 | 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铁冲乡执法人员和铁冲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铁冲乡高畈村在林地范围动工,疑似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罚款。 | 1.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 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02368元 1.5倍的罚款,计153552元。。 |
15.3552 | 0 | 2025/4/25 | 2028/4/25 | 金寨县铁冲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