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牵头拟定的关于《全军乡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全军乡人民政府,邮编:237331。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381167 。联系电话:0564-7381001 。
3、电意见反馈邮箱:quanjunxiang@126.com,联系人:漆明光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
起草说明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金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了《全军乡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参照县政府办《金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金政〔2022〕43号),乡政府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各科室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金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金政〔2022〕43号)
三、主要意义
坚持“安全至上、严防火灾”,把我乡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军乡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
应急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抓好我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精心组织,严防死守,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原则,做到重在预防,控制火情,有险早救,有火不成灾,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
二、防火期限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
三、组建指挥机构
乡成立护林防灭火指挥部,村成立护林防灭火指挥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职责是:1.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领导组织,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状,落实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防火责任。2.组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确保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投入战斗。3.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火情信息畅通。4.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5.落实火源管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禁火令,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6.落实岗责,明确各村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职责,细化考评,兑现奖惩。
四、成立扑火队伍
乡成立兼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乡机关及乡直单位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为突击队员,并组建扑火专业队。各村组建以村民兵营长为队长,基干民兵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每个村民组确定两名火情联络员,轮流值班。乡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村扑火突击队及时开展演练,备足备齐灭火机、油锯、水枪、燃油、二号工具、铁锹、镰刀等各类扑火工具物资,时刻严阵以待,确保遇发火情,能够拉得出、能战斗。
五、突出防火宣传
乡政府办公室(兼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乡防灭火宣传工作,在主干公路刷写标语、刷新碑牌,在高火险天气调用宣传车巡回宣传,乡文化站开办防灭火专题宣传节目,乡实验学校负责上好防火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挂牌、持旗、家长会等)。各村在人口聚集区、进山路口、醒目地段刷写防火标语、张贴禁火令和防火通告。明确防火重点,村、组、林场和连片5公顷以上的森林为重点防火地段,明确专人看守。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教育引导林区群众防火期内禁带火种上山,“三节”期间禁止上坟烧纸、放鞭炮和明火灯,教育儿童、痴呆不在野外玩火,落实智障、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积极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护林员切实担起管山护林职责,负责管辖区域火情监测,不间断巡护山林,积极参加所在村护林防火工作。
六、积极组织扑救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村或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村接报告后立即调动突击队和组织周围群众扑救,同时向乡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展态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带班领导报告,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和天气情况确定应急处置等级,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实战响应状态,10分钟内派出扑火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同时启动运输、救护、扑火工具、物资供应等保障机制,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指挥部适时发布命令,成立一线指挥部就近组织指挥扑救,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决定是否调动周边村扑火突击队参与扑火或请求上级增援。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扑火调度工作;公安、交通、交管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维持扑火秩序;财政部门负责调运应急物资;林业部门负责扑救和清场的技术指导;医院负责救护;电信部门负责通讯联络;公安派出所负责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立即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赶赴火场扑救。明火扑灭后,明确专人值守火场,待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值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