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131号),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此项补助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106。
各市、县(区)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