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 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 额(万元)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处罚 机关 |
1 | 杨照启 | 34242619********13 | 金全(林)罚决〔2024〕06号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 2024年10月24日15时,全军乡梁山村小湾组村民杨照启在全军乡梁山村边岩组进行秋种耕作时,未经批准擅自将旱田里的秸秆和茅草在田间进行焚烧,焚烧为地表火,无林木损失。着火点有6处,过火面积为40平方米,距最近林地边缘水平距离 100米。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参照《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警告;罚款 | 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0.030000 | 2024-11-04 | 2027-11-04 |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