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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25G/202411-0000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1-06 11:22: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全军乡 生成日期: 2024-11-06 11:22: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全军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全军乡2024年11月4日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全军乡2024年11月4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4-11-06 11:22 来源:金寨县全军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
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公示
截止期
处罚
机关
1 杨照启 34242619********13 金全(林)罚决〔2024〕06号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2024年10月24日15时,全军乡梁山村小湾组村民杨照启在全军乡梁山村边岩组进行秋种耕作时,未经批准擅自将旱田里的秸秆和茅草在田间进行焚烧,焚烧为地表火,无林木损失。着火点有6处,过火面积为40平方米,距最近林地边缘水平距离 100米。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参照《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叁佰元整)罚款。 0.030000 2024-11-04 2027-11-04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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