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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25G/202403-0012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4-03-29 15:47: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全军乡 生成日期: 2024-03-29 15:47:3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全军乡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全军乡2024年3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全军乡2024年3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4-03-29 15:47 来源:金寨县全军乡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证件
号码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
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
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
机关
张*英 34242619********28 金全()
罚决〔202401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五条
202431618时左右,梁山村前岭组村民张福英未经批准擅自将自家位于梁山村前岭组旱田田埂上的荒草进行焚烧,焚烧为地表火,无林木损失。着火点有一处,过火面积为9平方米,距最近林地边缘水平距离70米。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警告;
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并处200.00元(贰佰元整)罚款。
0.020000 2024-03-28 2027-03-28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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