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科室:监察室(金寨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4楼)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话:0564-7356897
总值班:24小时电话:0564-7063115
监督电话:0564-7356928
投诉处理程序
(1)患方以口头陈述方式投诉后,接待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应及时给予协调和处理,并将投诉内容和处理方式、结果进行记录。如情况较复杂,不能及时协调、处理的,应给患方合理解释,要求患方出具书面投诉材料,询求解决途径。
(2)患方以电话方式投诉后,受理部门应进行登记,经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后,能当日解决的立即解决,如情况较复杂,不能当日解决的,受理部门应告知反馈意见,询求解决途径。
(3)患方以书面材料方式投诉的,一般问题,受理部门及时就投诉问题开展调查,解决,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情况复杂,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患方,询求解决途径。受理部门应将调查、处理情况详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