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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3-00065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内容分类: 投诉途径 发文日期: 2023-03-14 10:41:3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生成日期: 2023-03-14 10:41:3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文  号: 词:

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3-03-14 10:41 来源: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投诉受理科室:监察室(金寨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4楼)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话:0564-7356897

总值班:24小时电话:0564-7063115

监督电话:0564-7356928



投诉处理程序


(1)患方以口头陈述方式投诉后,接待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应及时给予协调和处理,并将投诉内容和处理方式、结果进行记录。如情况较复杂,不能及时协调、处理的,应给患方合理解释,要求患方出具书面投诉材料,询求解决途径。

(2)患方以电话方式投诉后,受理部门应进行登记,经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后,能当日解决的立即解决,如情况较复杂,不能当日解决的,受理部门应告知反馈意见,询求解决途径。

(3)患方以书面材料方式投诉的,一般问题,受理部门及时就投诉问题开展调查,解决,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情况复杂,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患方,询求解决途径。受理部门应将调查、处理情况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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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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